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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金融双月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成都|青岛|广州|海口|香港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Wuhan | Hangzhou | Chengdu | Qingdao | Guangzhou | Haikou | HongKong 目录 1监管动态.........................................................................................................3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31.2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4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81.5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91.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101.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121.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141.9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161.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172行业资讯.......................................................................................................18 2.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182.2中国信托业协会慈善信托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 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2024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19 2.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座谈会..........................................................................................20 2.4五部门联合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1 1监管动态 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2025年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监管部门将依据《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金规〔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01.07 生效日期:2025.03.01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共分为总则、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评级程序、评级结果运用和附则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坚持风险为本,以监管评级作为衡量保险公司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评级办法》要求全面考虑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风险,并根据整体风险大小确定评级结果,充分真实反映其实际风险水平; 二是立足我国实际,《评级办法》围绕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充分考虑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总结现行相关制度运行经验,提升监管评级制度的科学性; 三是统一评级框架,对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评级办法》建立统一的监管评级框架,采用一致的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和等级分类,提升评级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四是加强结果运用,监管部门将根据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科学制定监管规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要点提示: 《评级办法》明确,监管部门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 《评级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程序,具体包括:年度评级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结果反馈与分析、动态调整、评价跟踪与改进等。《评级办法》规定,原则上当年的监管评级工作应于下一年3月底前完成。 《评级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含资产负债匹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他,在对各评级要素综合评价基础上,得到其整体风险大小确定评级结果,以真实反映其风险水平。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公司在经营管理和风险特征上存在不同,允许设置差异化的评级要素。 《评级办法》规定不同类型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均为1—5级和S级,数字越大风险越大。按照高风险高强度原则,监管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1.2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2025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1.16 生效日期:2025.01.16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 2、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优化证券期货类、银行保险类金融服务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 3、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4、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允许试点地区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5、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探索金融数据跨境流通“白名单”制度,明确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并允许试点机构依法传输日常经营所需数据,同时强调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6、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求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并建立“商事调解+国际仲裁”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兼顾开放与安全。 要点提示: 《意见》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在金融服务准入、跨境资金流动、数据规则等领域实现了突破,体现了我国金融开放从“政策驱动”向“规则驱动”的转型。其试点经验有望为全国层面的制度型开放提供范本,但也需在动态调整中平衡开放效率与安全底线。 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金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2025.01.17 生效日期:2025.01.17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四部分二十四条措施,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加强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一是聚焦绿色发展,兼顾金融供需,细化行业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坚守风险底线,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提升金融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适 配性; 二是金融机构要从需求侧重点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市场建设等领域,要从供给侧优化金融服务,加大银行信贷供给,完善绿色保险体系,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渠道,健全绿色金融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保险公司要围绕服务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三是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风险防控要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探索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商业可持续。 要点提示: 从《实施方案》具体层面来看,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有: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对传统行业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的中长期贷款支持,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绿色产业发展,助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二是支持能源体系低碳转型,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支持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做好能源保供金融服务;三是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支持力度,支持国家公园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建设项目,支持“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四是支持碳市场建设,支持国家和区域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做好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金融对接,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 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 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金办发〔2025〕7号 发布日期:2025.01.22 生效日期:2025.01.22 效力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试点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