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玉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耿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第六节重要事项...............................................................4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同时,医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等特征。中医药凝聚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发展经久不衰、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更是我国重要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战略地位跃上新高度。国家大力鼓励医药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李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快创新药等产业发展,同时再次提及中医药,强调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1、国家政策助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活力 2024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等药品标准管理。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将药品标准的通用性要求与中药自身特点相结合,针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从政策、技术层面予以明确。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4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十三条工作要点,以推进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推动中医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有效推动中药改良型新药的研发、提高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中医药方面,提出健全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等具体任务。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4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系列创新性举措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为中药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推动中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药品价格治理持续加强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4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发挥药品价格治理效能”,要求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新机制,加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披露力度。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针对“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进行全面的梳理挂网监测排查,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行为。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举办的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即送价”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以此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 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纵深推进“三同注射剂”价格治理,推动医药企业挂网行为更加规范,注射剂价格更加透明,减少因包装数量、转换比差异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 3、支持创新药发展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物、临床急需药品等审评审批;明确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建设,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 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4、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在有能力、有条件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现阶段,以化学药品为重点,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原则,为辖区内药品重大变更申报前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 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开展试点,试点项目范围为1类创新药(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疫苗产品等除外)临床试验申请。目的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全面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医药研发、医疗保障等政策面临重大调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同质化竞争严重,医药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经历多年发展,获得行业认可,2019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荣获“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2015年度最具资本利企业奖、2017创新中国十大发展潜力企业、“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2023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等称号。子公司圣泰生物2022年荣获“哈尔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24年荣获“黑龙江省质量标杆”、“哈尔滨市民营科技创新企业30强”、“哈尔滨市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等称号。子公司永康制药2024年荣获“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称号。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涵盖抗肿瘤、微生物、心脑血管、清热解毒、消化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妇科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领域。母公司的主导产品主要包括复方嗜酸乳杆菌片、风湿祛痛胶囊、清肝健脾口服液、芩石利咽口服液等。子公司圣泰生物经营的品种主要集中在骨多肽类、脑保护剂化学药、心脑血管中成药、清热解毒类以及儿童呼吸系统中成药等五类药品领域,在同类产品零售市场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主要产品为骨瓜提取物制剂、转移因子口服溶液、清开灵片及小儿热速清颗粒等。子公司永康制药生产的药品种类主要系中成药,用于治疗腺体增生、炎性疾病、骨外伤及软组织损伤等相关疾病,主要产品包括小金丸、天然麝香小金丸、消咳喘胶囊、九味羌活颗粒、熊胆粉、温胃舒片等。子公司源首生物主导产品蜡样芽孢杆菌活菌胶囊、蜡样芽孢杆菌活菌片为治疗用生物活菌微生态制剂,主要用于治疗肠炎、腹泻、婴幼儿腹泻及肠功能紊乱。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辅材料及包材等生产性物资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严格遵循GMP、行业法规等要求,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采购部门遵守招标、比价采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