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少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卫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丹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6第六节重要事项.............................................................4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1第十节财务报告.............................................................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少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卫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丹琳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载有法定代表人吴少钦先生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文本原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为25,298.5亿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营业成本为14,729.6亿元,比2023年增长2.0%;利润为3,420.7亿元,比2023年下降1.1%,医药行业在面临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的双重影响下整体面临一定压力,虽然收入端基本持平,但利润端较上年同期仍为负增长。 原料药作为医药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市场需求旺盛,根据中国海关整理数据显示,我国原料药进出口总额538.0亿美元,同比增长5.6%。其中,出口额429.8亿美元,同比增长5.1%;进口额108.1亿美元,同比增长7.9%。受供应链复杂性、生产技术工艺高要求、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影响,竞争日趋激烈,价跌量增成为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2024年我国原料药出口均价同比下降12.0%。 另外,据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4-2029年中国抗生素行业市场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以及医疗水平的提高,抗生素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随着抗生素市场规模逐渐增大,行业集中度也不断提高,大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小型企业则受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的限制,面临被淘汰或转型。与此同时,全球抗生素耐药性的日益严重,成为世界共性问题,优化生产高质量抗生素类化学原料药成为企业不断攻克的方向。抗生素原料药技术壁垒、政策变化以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需要企业不断思索加快研制,并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以满足市场需求。 2024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同时加大医保控费力度。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加大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力度。11月2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90种为五年内新上市品种,这意味着更多高效、先进的治疗选择将惠及广大患者,也为医药行业注入了新活力,并创造了新的市场机会。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继续深化,国家医保局于12月12日公布第十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共涉及62种药品,平均降幅达74.5%,部分药品降价超90%,集采政策的常态化,加速了药品价格的下降,同时也促进了药品创新。此外,医疗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行业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医药业务一贯坚持将产品“做精、做强”作为发展理念,以医药制剂产品为特色,研制、生产、销售抗感染类及治疗心血管类疾病的药物。制剂药方面,9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其中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同时,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研发创新,已在抗感染、抗高血压药物生产领域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并在药品研发、工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原料药方面,内销至多家制剂生产企业,外销至印度、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在生产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药品注册批件18个,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合计46项专利。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医药领域,主要为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消化系统类等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涵盖抗感染药物、心血管药物、消化系统药物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由原料药和制剂构成,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占主要构成部分,主要销往国内外生产克拉霉素制剂药的生产企业及贸易商。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3、公司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规划,具体生产经营由子公司负责,公司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采取“以销定购”采购模式,并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由物流部具体负责。每月下旬,销售部根据当月订单情况和市场预测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则根据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情况,同时结合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编制次月的原辅料消耗计划;物流部根据原辅料消耗计划和原辅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供应商询价、采购。物流部在下达采购订单时,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供应绩效,包括质量稳定性、价格、交货期控制、内部质量管理能力等。根据采购计划遵循GMP标准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原辅材料进公司后,由物流部仓管员按GMP规定进行初步验收;由质量部对原辅料进行取样、检验;经检测合格的原辅料按不同性质分类、分库(或分区)、按批存放。同时,公司建立了定期盘点机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保证原辅料的安全。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并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销售部月末根据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组织召开会议,制定月度要货计划并下达各生产部,生产部根据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生产过程严格按国家GMP规范与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与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质量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均进行质量检验。 (3)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克拉霉素(原料药)等产品根据销售地区不同采取不同销售模式。不同销售模式下定价方式无明显差异。 具体模式如下: ①直接销售: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销售合同》等合同文件约定,直接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在约定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 ②通过外贸公司销售: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药品注册及认证制度、药品销售渠道以及客户沟通方式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为降低销售成本、扩大产品销量,公司在尊重当地市场客观事实和行业惯例的基础上,以有利于向下游原料药或制剂厂商的业务拓展为原则,恰当选择国内外贸易公司,出口部分产品。 此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生产并检验合格后销售给外贸公司,再由外贸公司出口到国外。 2)制剂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销售模式包括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拉西地平分散片、克拉霉素片主要采用投标模式,部分采取代理模式。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辛伐他汀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及注射用法莫替丁等其他制剂则大多数采取代理模式,也有部分为招标模式。 ①投标模式 投标模式指公司通过各国家级或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对各国家级或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标,若产品顺利中标,则在中标或中选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合格配送商目录中寻找合作的配送商,医院可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单采购药品,配送商确认后向公司下单,公司根据订单发货给配送商,配送商再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基础之上,部分医院会进行第二次议价,因此公司销往各家医院的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该种模式下公司与合作配送商进行货款结算,产品交付配送商或配送商指定的地点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即确认销售收入。 ②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往全国各省代理商,再由代理商进行分销。公司在全国各省进行招商,选择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药品流通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由于该种销售模式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终端客户主要为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