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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16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洪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疆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按照截止2025年4月17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9,275,992.5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2%。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述经营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具体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6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55第六节重要事项...........................................................................................................................5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9第十节财务报告...........................................................................................................................8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6.17%,主要系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之设计产能为100×104立方米/天的液化天然气工厂、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二期设计产能为100×104m3/d的液化天然气生产装置投产后产能释放,产销量相应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加强气源保障。为持续保障上游气源稳定供应,在目前主要向中石油等常规天然气供应商采购气源的基础上,积极与煤化工制气、井口零散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增加气源采购渠道。同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认真研究布局上游非常规气源的可行性,为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发展奠定气源保障基础。 持续推动募投项目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推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顺利通气运行。 持续扩大加气站终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加气站布局,沿疆内主要交通干线积极投资建设加气站终端,报告期内新增投产加气站8座。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营管理加气站50座;公司拟建及在建加气站4座。2025年,公司计划通过自主建设、合作建设、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持续有效扩充公司加气站数量,持续推动终端站点布局,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布局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在哈密地区、巴州地区多座加气站投资新增充电设施设备,新增新能源充电业务。2025年,公司将根据新能源市场发展情况,持续推进投资建设包括加气、充电等综合能源服务站的改造升级。未来,公司将根据新能源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致力于构建广泛覆盖、高效便捷的充电网络,推动“绿色通行,美好生活”企业愿景的实现。 持续推动加气站标准化改造及生态圈部署,积极拓展非气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站点标准化改造和生态圈运营部署工作,生态圈持续推动终端服务,除自营的便利店以外,扩展到场站周边的餐饮、住宿、洗车、修车以及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促进非气业务的拓展。 加强数字化建设,提高智能化运营水平。报告期内,在“洪通智慧云”总体架构调整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CNG/LNG采购销平台、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城燃营销客服系统)、安全管理综合平台、物联网(IoT)接入平台(SCADA平台);持续提高系统本身的数智化运营能力,实现精准营销,并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实现生态圈与公司业务、财务系统数据互通互联。通过上述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场数据、经营数据、成果数据的收集、传输及处理的效率;持续提高决策效率和企业智能化运营水平。 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继续开展以关键岗位继任者计划为核心的人才梯队建设,制定了关键岗位后备人才库及其培养计划;组织关键管理岗位员工跨部门轮岗,促进公司人才队伍持续健康成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本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本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燃气行业协会。 (二)行业产业政策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天然气勘探与开采”、“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2022年3月22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完善LNG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1万公里左右。规划着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 2024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将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该办法中将“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载货卡车、城际载客汽车、公交车等运输车辆”;“远洋运输、工程、公务船舶以及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海洋工程装备(含双燃料和单一液化天然气燃料),在内河、湖泊、沿海以液化天然气为单一燃料的运输、工程、公务船舶及装备”列为优先类。 (三)行业主要监管政策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新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