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按照《桥南区块腾笼换鸟三年行动方案》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南区块企业收储实施办法》等企业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政策,全资子公司浙江盛达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垦农场的234.47亩土地将被依法收储,将在萧山区绿色智造产业新城(萧山区益农镇)购地建设新厂,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一致,征收补偿及奖励金额共计64,507.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浙江盛达于2024年10月30日与萧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企业征迁补偿协议》。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第一笔征迁补偿款19352.21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第一期土地竞拍,交易价格9,800.00万元,土地面积196亩,浙江盛达已于2024年12月30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于2025年1月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浙江盛达于2025年2月12日获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盛达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提交的《环评报告书》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