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请用勾号标明,注册人(1)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根据发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提交了所有必须提交的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受到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表明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对于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时间段)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证券交易法》规则405(本章第232.405节)要求的每一份互动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非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对“大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加速申报者小型报告公司 ☐新兴成长型企业 ☐ 大型加速报告编制者☐非加速报告人☐ 如果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该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新或修订后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 请勾选是否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关于其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以及对其依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款(15 U.S.C. 7262(b))做出的声明。☐ 如果证券根据《法案》第12(b)节进行注册,请通过勾选标记来表明该注册人包含在提交文件中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先前发行财务报表中的错误更正。☐ 请通过勾选表示,是否任何这些错误更正是需要根据《第240.10D-1(b)》条款对相关恢复期间内注册人执行官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进行恢复分析的重述。☐ 指认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 Rule 12b-2 进行定义)。是 ❑ 否 ❑ 注册人普通股的总市值,每股面值0.001美元,由注册人非关联方持有(以2024年6月28日,即注册人最近完成第二财政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收盘价1.66美元计算)约为1209万美元。 仅适用于企业注册人 指明截至最近可行的日期,各类别普通股(普通股)的已发行和流通股份数量:截至2025年3月31日,共有7,282,714股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 参考文件已纳入 以下列出的文件,如经引用,以及将文档纳入其中的10-K表格的部分(例如,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等): None.List hereunder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if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and the Part of the Form 10-K (e.g.,Part I, Part II, etc.) into which the document is incorporated: 目录 第一部分 使用特定定义术语 在这份10-K表格的年度报告中: ● “Allinyson”指Allinyson Ltd.,一家在科罗拉多州注册的公司。● “Anhui Ansheng”指安徽安生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Bless Chemical”指Bless Chemical Co., Ltd.,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China”和“PRC”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和澳门。● “Fast Approach”指Fast Approach Inc.,一家根据加拿大法律注册的法人公司。 ● “湖北博瑞斯”或“WFOE”指湖北博瑞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嘉意科技”或“WFOE”指嘉意科技(宜城)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及全资外企,原名幸运天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宜城)有限公司。● “吉林创源”指吉林创源化工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金山水合”指金山水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前景广阔”指前景广阔(香港)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地球绿洲”指地球绿洲控股公司,一家内华达控股公司。● “前景广阔BVI”指前景广阔有限公司,原名为地球绿洲控股公司,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RMB”指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上海顺宁”指上海顺宁广告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山东云程”指山东云程供应链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美元”、“$”和“US$”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我们”、“我们”、“我们的”和“公司”指内华达州的地球绿洲控股公司,一家内华达州公司,以及在上下文中不要求其他情况下,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和VIE。● “咸宁博庄”指咸宁博庄茶制品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闪化化学”指闪化化学有限公司,一家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 本报告包含符合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换法”)定义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预期”、“预期”、“打算”、“相信”或类似措辞表达的对我们的期望、信仰、意图或未来战略的陈述。本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基于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所拥有信息,公司不对更新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承担任何义务。我们的商业和财务表现受到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预测的结果有重大差异。读者应谨慎不应过度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业务概述项目 1. 业务 行星绿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星绿色”),总部位于纽约市弗兰克林,在中国内地不是运营公司,而是内华达州的控股公司,通过其在中国内地、香港和加拿大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业务。行星绿色从事多种多样的商业活动,包括消费产品、化学产品和在线广告。 在我们的公司架构下,我们支付股息以及偿还可能发生的任何债务以及支付运营费用主要依赖于我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现金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转移:(1)我们可能通过增加资本投入或股东贷款等方式,将资金转移到我们的外资企业(WFOE)通过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即Promising Prospect HK Limited和Bless Chemical Co., Ltd.(香港),以及(2)我们的我国子公司可能向Planet Green支付股息或其他分配。我们没有制定管理政策来规定如何在整个组织内部转移资金。我们可能会遇到在PRC子公司和非PRC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的困难,这主要是由于各种针对外汇的PRC法律和法规。如果我们打算向Planet Green分配股息,我们的WFOE将根据PRC的法律和法规将股息转移到我们的香港子公司,然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将股息转移到Planet Green,股息将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别分配给所有股东,无论股东是美国投资者还是其他国家的投资者或地区。然而,无法保证PRC政府不会干预或对本公司转移现金的能力施加限制。截至本年报日期,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从未向Planet Green发行过任何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而Planet Green也从未向美国投资者支付过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未来的收益,以资助子公司的运营和扩大其业务。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对我们子公司分配股息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在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位于PRC或香港,或位于PRC或香港实体的情况下,如果需要用于PRC或香港之外的资金运营,由于政府对我们子公司转移现金和资产的能力的干预或施加的限制和限制,这些资金和资产可能无法用于PRC或香港之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 我们面临着与在大陆设立和有重大业务运营相关的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及不确定性。中国政府拥有重大的权力去影响像我们这样的在大陆的公司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或其他外国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例如,我们面临着与离岸发行监管审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监管相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普通股价值的重大变化,或可能极大地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普通股和其他证券的能力,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如果香港的监管机构采用类似的规则和/或监管行动,这些监管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适用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 因为我们的运营主要通过子公司在中国大陆和香港进行,因此我们面临与中国及香港地区相关的一些法律和运营风险,包括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化,以及中美的关系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主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时可能存在模糊和不确定性,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运营的实质性变更以及普通股的价值发生变化,也可能显著限制或完全妨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显著下降乃至归零。近期,中国政府没有事先警告即启动了一系列监管行动与声明来规范中国的商业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增强规章制度等措施。 监督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采用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结构,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并加强反垄断执法。我们不相信我们的子公司会直接受到这些监管行动或声明的影响,因为我们在业务中并未实施任何垄断行为,也未涉及用户数据收集或威胁网络安全等事项。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没有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法律明确规定要求我们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或其他 PRC 政府部门申请批准,且我们的内华达州控股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也未曾收到来自 CSRC 或其他 PRC 政府部门针对我们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询问、通知、警告或制裁。然而,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首次公开发布的,并且官方指导及相关实施规则尚未出台,我们无法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何时会做出反应以及现有法律和规章是否或在何种程度上会被修改或颁布新的法律或法规及其详细施行细则和解释,这将对我们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能力以及在美国或其他海外交易所上市产生怎样的影响是高度不确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CNPC)或其他 PRC 监管机构未来可能会发布要求公司在向美国公开募股前须获得中国当局批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换句话说,尽管公司当前无需从任何 PRC 中央或地方政府处申请相关许可且尚未收到拒绝在其美国交易所上市的通知,但我们的业务运营仍有可能会受到(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阻碍,并且由于与业务及行业相关的现有或未来法律和法规或由 PRC 政府部门干预或中断而导致我们证券的价值可能大幅下降甚至归零。如果我们将(i)未获得或保持此类许可或批准,(ii)错误地认为此类许可或批准并非必要,(i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且未来我们需要获取此类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或者(iv)由于 PRC 政府部门的干预或中断而采取任何行动前并未得到提前通知,都存在上述风险。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Planet Green的两个香港子公司在香港没有任何实质性运营,它们也没有在香港收集、存储或管理任何个人信息。因此,我们得出结论,目前预计中国内地关于数据安全、数据保护、网络安全或反垄断的法律和法规不会适用于其香港子公司,也不会将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监管扩展到其中国内地以外的运营。 为了开展我们的业务,除所需的标准商业营业执照外,京山三合公司需要获得危险化学品产品许可证,山东运储则需要获得食品产品许可证。截至本年报日期,我们的子公司外资公司已经从中国监管部门获取了在中国从事目前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许可证、权限和批准,并未遭到任何许可或批准的拒绝。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实体能够在未来及时获得这些合规要求的确认,或根本不能获得。这些实体如果未能完全符合这些合规要求,可能造成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或中国运营实体无法在中国开始新的业务或运营,使其面临罚款、相关新业务或运营暂停进行整顿或其他处罚。 根据我们普华永道法律顾问湖北凯成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的子公司、独资企业(WFOE):(i) 不需要获得额外的经营许可或批准来继续其当前业务;(ii)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不需要取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