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耒水郴州-耒阳跨市监测断面大河滩检出铊浓度为0.13微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威胁下游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后,郴州市、耒阳市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控源截流、投放除铊剂等措施,下游供水安全未受影响。此次事件凸显了铊自动监测系统在预警和应急响应中的重要性。
铊污染问题随着工业发展日益突出,由于铊在自然水体中浓度极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未将其列入常规监测项目,导致污染难以被及时发现。广东北江(2010年)和广西贺江(2013年)铊污染事件均因常规监测超标或死鱼现象才被发现。为应对铊污染,2011年原环境保护部出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相继发布相关通知,推动建设铊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湖南省作为重金属污染高风险地区,自“十三五”起加强铊监测,在湘江流域所有断面每月加测铊,2020年推进铊专项整治,安装47套铊自动监测系统,并在“十四五”期间建设铊、锑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2021年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排放标准限值为0.002mg/L,技术进步也促进了铊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研发。
耒水铊污染事件暴露出高风险地区铊污染监控仍需加强。建议扩展开展铊污染物监控的企业,增加地表水铊自动监测站网密度,加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信息、地表水和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信息公开和应急监测信息公开。湖南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铊的企业共288家,衡阳、郴州最多,覆盖12个行业,需增加自动监测设备数量和覆盖行业。在此次事件中,若能在锦里村断面安装铊自动监测设备,可更早发现异常并缩小排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