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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指导意见到实施方案养老金融进入政策加速落地期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养老金融业务的工作思路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并从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提升老年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养老金融业务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养老金融业务监管、构建多方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等六个方面对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出二十条具体要求。近期,指导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密集出台,2024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5年2月证监会印发《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根据上述政策,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方向已基本明确,现在重要的是尽快引导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有助于推动上述政策在银行业保险业系统地落地实施,诸多要求也较以往政策明确。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望进一步深入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模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规模不断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3万亿元、企业年金基金规模3.64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提升23%和14%,全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也已于2023年底达到2.56万亿元。但是,参与上述基金管理的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有限。当前,仅有21家金融机构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其中2/3为基金公司。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需要具有相应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数量有限。目前,有12 家金融机构(包括6家养老保险公司、4家商业银行、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获得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22家金融机构(包括11家基金公司、6家养老保险公司、2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证券公司、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资格。比较发现,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信托公司均未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同时,理财公司未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资格。《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规模不断扩充,增加基金管理服务机构的类别和数量有利于完善养老基金资产配置、分散养老基金投资风险。 第二,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应聚焦满足银发经济经营主体的经营性资金需求。《实施方案》明确“支持银行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地支持银发经济经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循环贷款使得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信贷资金,具有用款快捷、还款灵活的特点;年审制贷款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转贷的还款压力,一般在贷款到期前进行年度审查,通过年审后可自动延长贷款期限;分期还本付息可以便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现金流状况选择合适的分期还款计划。以上三种信贷产品和服务均有利于降低授信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主要适用于满足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方案》明确“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提供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设备研发制造,以及利用闲置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发展”。 第三,保险机构应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加大面对养老产业和老年群体的保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养老产业保险保障”“扩大老年群体保障覆盖面”,这些要求需要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例如,为了解决居家老年群体的生活困难,需要推动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等多 样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助浴等业态责任保险”,这将有助于分散居家护理服务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强企业信誉。再如,当前的商业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往往局限于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未与健康、长期护理等方面的风险保障衔接。《实施方案》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具有长期领取功能的保险产品,满足个人财富的养老金转化和领取需求,探索将养老、健康、护理等服务与保险给付相衔接”,这将有助于通过保险安排便捷地满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护的多样化需求。 (点评人:中国银行研究院主管级高级研究员杨娟) 联系人:杨娟单位:中国银行研究院联系方式:010–66594004 审稿:李佩珈单位:中国银行研究院联系方式:010–6659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