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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数科技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

2025-03-28港股财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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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数科技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審核年度業績公告 經審核年度業績 智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審核年度綜合業績(「經審核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相應比較數字,具體如下。 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銷售成本–(65,234) 毛利40,36915,102 9(2,331)3,910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人士應佔:-母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28,382)(45,720)–(154) (28,382)(45,874)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港仙) (28.89)(55.51) 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年內虧損 (28,382)(45,874) 其他全面開支 其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開支:-兌換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扣除稅項(2,355)(1,839) 年內其他全面開支(稅後)(2,355)(1,839)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負債總額 流動負債淨額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動負債租賃負債 –448 (382,018)(378,250) 權益股本儲備 (391,874)(460,100)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非控股權益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公司及集團資料 智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前稱星光文化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在百慕達註冊成立為一家獲豁免有限公司及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起由香港灣仔告士打道60號中國華融大廈10樓1002室更改為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2樓1201室。 於本年度及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從事傳媒及文化業務。 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本公司之單一最大股東為鼎創投資有限公司(「鼎創」,一間由江陰星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全資擁有之公司)。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並無單一控股股東。 2.編製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包 括 所 有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則」)及詮釋)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而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惟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及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計量。除另有指明者外,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呈列及所有價值已四捨五入至最接近千位數。 持續經營假設 本 集 團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產 生 虧 損 淨 額28,382,000港 元。本集 團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及 虧 絀 淨 額 分 別 為 約685,721,000港 元 及382,018,000港 元。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未 能 償 還 本 金 為 約611,286,000港元的若干計息借貸及電影投資貸款(包括分類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及衍生金融負債),且還有本金為約35,424,000港元的計息借貸及電影投資貸款(包 括 分 類 為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負 債 及 衍 生 金 融 負 債)須 於 一 年 內 償 還。該 等借貸及電影投資貸款合共約646,710,000港元,超過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約38,826,000港元。 鑒於上述情況,在評估本集團是否擁有可實現持續經營的充足財務資源時,董事已審慎考慮本集團的未來流動資金及表現以及可動用財務資源。本集團已制訂下列計劃及措施以緩解流動資金壓力、改善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向放債人就逾期還款進行補救: (a)本集團一直積極與所有放債人就重續及延期償還逾期借貸進行磋商以減輕本集團的流動資金壓力。 (b)本集團亦一直與電影業不同融資方及潛在投資者進行磋商以爭取新的融資來源及為本集團於可見未來的營運資金及承擔確定各種融資備選方案。董事認為,鑒於 本 集 團 於 電 影 投 資 之 往 績 記 錄 及 與 知 名 電 影 導 演 之 關 係,本 集 團 將 能 夠 獲 得新的融資。 (c)本集團將繼續實施業務策略以提升本集團的盈利能力及現金流入。 (d)本 集 團 將 繼 續 採 取 積 極 措 施 以 控 制 成 本 及 優 先 考 慮 電 影 投 資 支 出,改 善 本 集 團現金流出。 董事已審閱管理層編製的涵蓋自報告期末起十八個月期間的本集團現金流量預測。彼等 認 為,經 計 及 上 述 計 劃 及 措 施,本 集 團 將 擁 有 充 足 營 運 資 金,可 供 在 可 預 見 的 未 來為其業務經營提供資金及履行其到期的財務責任。因此,董事認為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屬適當。 儘管如此,本集團能否實現上述計劃及措施(其中包括對受固有不確定性規限的未來事件及狀況的假設)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集團能否於報告期結束後十八個月期間持續經營將取決於下列因素: (a)獲得新的融資來源以支持其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 (b)就本集團現有借貸及電影投資貸款(包括分類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及衍生金融負債)取得再融資或延期; (c)有效實施本集團的業務策略;及 (d)有效實施本集團銷售、分銷及行政成本以及電影投資開支的成本控制策略。 倘本集團未能實現上述計劃及措施,則未必能繼續按持續經營業務基準經營,並可能須作出調整,以撇減資產的賬面值至其可收回金額,就可能產生的任何其他負債作出撥備,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的影響並未於綜合財務報表中反映。 綜合賬目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附屬公司乃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當本集團對參與投資對象業務的浮動回報承擔風險或享有權利以及能透過對投資對象的權力(即賦予本集團現時主導投資對象相關活動的能力的現有權利)影響該等回報時,即取得控制權。 一般而言,推定多數投票權形成控制權。倘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少於投資對象大多數投票或類似權利的權利,則本集團於評估其是否擁有對投資對象的權力時會考慮一切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 (a)與投資對象的其他投票權持有人的合約安排; (b)其他合約安排所產生的權利;及 (c)本集團投票權及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使用與本公司一致之會計政策按同一報告期間編製。附屬公司之業績由本集團取得控制權當日起計入綜合賬目,並持續計入綜合賬目至該控制權終止當日為止。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之各個組成部份歸屬於本集團母公司之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即使此舉會導致非控股權益有虧絀結餘。所有有關本集團各成員公司間之交易的集團內部公司間資產及負債、權益、收入、開支及現金流量會於綜合賬目時全數抵銷。 倘事實及情況顯示上文所述三項控制因素之一項或多項出現變化,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 是 否 控 制 投 資 對 象。於 一 間 附 屬 公 司 之 擁 有 權 權 益 變 動,惟 並 無 失 去 控 制 權,則 以權益交易入賬。 倘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之控制權,則會終止確認相關資產(包括商譽)、負債、非控股權益賬面值及累計匯兌儲備;並於損益確認任何保留投資之公平值及所產生之任何盈餘或虧絀。先前已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之本集團應佔組成部份乃重新分類至損益或保留溢利(如適用),基準與本集團直接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所需使用之基準相同。 3.會計政策變動及披露 本 集 團 於 本 年 度 之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首 度 採 納 以 下 於 本 集 團 二 零 二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的財政年度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負債負債分類為流動負債或非流動負債及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的相關修訂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本 於 本 年 度 應 用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之 新 準 則 及 修 訂 本 對 本 集 團 本 年 度 及 過 往 年 度 之 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4.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 集 團 並 未 於 該 等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中 應 用 下 列 已 頒 佈 但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且並無提前採納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擬於該等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生效後應用該等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如適用)。 缺乏可兌換性1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2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本 1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4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將不會對本集團的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5.經營分部資料 出於管理目的,本集團根據其產品及服務進行業務單位分類,並僅有一個可呈報經營分部,即傳媒及文化業務分部,從事製作及分銷電影及電視節目等娛樂內容的投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經營分部依據主要經營決策者為分配資源予各分部及評估其表現而定期審閱有關本集團組成部分的內部報告而區分。向董事(主要經營決策者)報告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用的資料並不包含獨立營運的經營分部的 財 務 資 料,且 董 事 審 閱 本 集 團 整 體 的 財 務 業 績。因 此,並 無 呈 報 有 關 經 營 分 部 的 進一步資料。 地區資料 本集團主要於美國、香港及中國經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的地區分部資料呈列如下: (a)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上述非流動資產資料乃基於資產所在地且不包括其他應收款項及按金。 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 來自個別佔本集團總收益逾10%的主要客戶的收益載列如下: 客戶A客戶B客戶C *該等客戶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佔本集團總收益逾10%。 6.收益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 分拆收益資料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7.除稅前虧損 本集團除稅前虧損乃經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 總計 30,2131,311 8.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計息借貸以及電影投資貸款利息26,71322,033租賃負債利息3189 總計 26,74422,122 9.所得稅 根據百慕達、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及塞舌爾的規則及規例,本集團無須繳納百慕達、英屬處女群島及塞舌爾的任何所得稅。 由 於 本 集 團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及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並 無 於 香 港 產 生任何應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