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Qrunning Cable Co.,LTD) 年度报告 官微二维码 2024 年度大事记 5月,公司10kV防蚁阻燃A类特种电缆被评为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浙江制造精品系浙江省经信厅等部门组织评定的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大、产业能级高、带动作用强的产品。 6月,公司顺利通过绿色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绿色包装、产品碳足迹、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共七项认证。这标志着公司在绿色低碳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9月,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年度大会隆重发布“2024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榜单,球冠电缆荣列榜单第29位,首次入围榜单前30强。12月,公司荣膺中国线缆网“2024年度中国线缆行业领军品牌企业”。 210月,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报第25届上市公司金牛奖“北交所金牛小巨人奖”,这是公司连续第三年获得“金牛奖”殊荣。同日,公司首次获得证券时报第18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北交所价值10强”。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3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1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6第九节行业信息..........................................................50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2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1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5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董娅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和客户签订了保密协议,申请豁免披露部分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详情如下: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 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本公司处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C383)—电线电缆制造(C3831)。本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资质,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主要产品为500kV以下电线电缆,包括电力电缆系列产品,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裸电线类产品三个大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交通、智能装备、石化、冶金、工矿、通讯、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附属电力公司、工矿企业、各类用户建设工程及经销商提供优质高效的电线电缆产品及工程服务。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采购环节“以销定采”同时保有安全库存;研发环节“自主为主,合作为辅”,生产环节“以销定产”的同时结合备库生产。销售模式上主要通过以直销为主,辅之以经销商方式开拓业务。公司收入来源于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也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24年,国际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波动风险加大;国内经济回升基础不稳固,有效需求依然不足。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叠加了大宗原材料铜价剧烈波动的冲击,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迎难而上,稳健经营。经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营业收入358,472.53万元,同比增长20.19%,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91.64万元,同比上升8.4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44,464.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1,577.58万元。比较圆满地完成了 年度经营目标。 1、全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产销规模较快增长,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线缆行业内卷加剧。公司实施积极、主动、灵活的市场策略,全力争订单、促销售、催收款。南方电网市场实现较快提升,国家电网市场总体巩固,浙江省属地市场恢复性增长,大型央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