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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麟: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2024-11-14 港股财报 王月
报告封面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業績 Tse Sui Luen Jewell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業績。本期間之中期業績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附註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3864,3921,346,534(567,456)(876,538)296,936469,996 6(3,847)(4,607) (43,784)(58,294) (43,784)(58,294) 8(17.6)(23.4) 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本期間虧損 (43,784)(58,294) 23,355(57,638) 本期間其他全面收入/(虧損),扣除稅項 23,355(57,638) 本期間全面虧損總額 (20,429)(115,932) 應佔總額: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41(121) (20,429)(115,932)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於2024年9月30日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投資物業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預付款及按金遞延稅項資產 流動資產 存貨應收賬款預付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資產可收回稅項已抵押定期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黃金貸款計息銀行貸款租賃負債應付稅項 流動資產淨值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計息銀行貸款僱員福利義務租賃負債遞延稅項負債 資產淨值 532,533552,962 權益 股本儲備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1.編製基準 此等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分別簡稱為「聯交所」及「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之規定編製。 附註包括對自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財務報表刊發以來所發生的重要事件及交易以瞭解本集團之財務狀況變動及集團表現。此等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其附註並不包括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規定編製完整財務報表所需之所有資料(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 除以公平價值計量之投資物業及黃金貸款外,此等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常規法編製。 除下文附註2所披露於2024年4月1日或以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被採納外,此等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按照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的同一會計政策編制。 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本集團錄得港幣43,800,000元虧損。截至2024年9月30日,集團的現金及銀行結餘(包括已抵押定期存款)為港幣399,000,000元,而計息銀行貸款總額為港幣983,000,000元,其中港幣569,000,000元被分類為流動負債。珠寶行業持續呈下滑趨勢,主要是由於消費者對天然鑽石珠寶的需求大幅下降,尤其是中國內地市場。另外,本集團亦違反部分銀行借貸及銀行融資借貸的若干財務契諾,然而財務報告期結束前已獲得銀行豁免。鑒於在期間結日前已獲得豁免,相關銀行借貸繼續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有鑒於上述情況,本公司董事在評估本集團是否有足夠財務資源持續經營時,已審慎考慮集團未來流動資金及表現,以及其可用融資來源。為緩解流動性壓力及改善財務狀況,本集團已採取以下計劃及措施: (a)集團持續進行業務模式轉型(尤其是中國內地市場)及重組門市網絡以提升銷售; 1.編製基準(續) (b)本集團透過監測市場需求,積極管理庫存至最佳水平,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庫存過剩,同時防止短缺; (c)本集團已實施多項成本控制策略,如透過人員重新配置、大幅裁減員工人數等方式精簡組織職能;和 (d)本集團將繼續密切監察其對銀行融資借貸及銀行借款財務契諾的遵守情況,並將在有需要時積極與銀行磋商豁免,以避免銀行要求立即償還在銀行融資借貸下任何未償還銀行借款。本集團亦將積極與銀行磋商,以更適宜的財務契諾為銀行融資續期。 本公司董事已審核管理層編製涵蓋自2024年9月30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的集團現金流量預測。本公司董事認為,集團經營及上述計劃和措施所產生的資金令集團將有足夠的營運資金履行自2024年9月30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期間到期的財務義務和承諾。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是適當的。 如果持續經營假設不恰當,則可能需要進行調整,將本集團資產的賬面價值沖減至可收回金額,為可能產生的進一步負債做好準備,並分別重新分類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負債至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這些調整的影響並未反映在本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中。 2.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 本集團就本期間財務報表首次採用以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負債流動或非流動負債之劃分(「二零二零年修訂本」)附帶契諾之非流動負債(「二零二二年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2.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續) 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性質及影響闡述如下: (a)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訂明賣方-承租人計量售後租回交易產生之租賃負債時所須使用之規定,以確賣方-承租人不會確認與所保留使用權有關之任何收益或虧損金額。由於自首次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日期以來,本集團概無訂立可變租賃付款毋須取決於指數或利率的售後租回交易,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b)二零二零年修訂本澄清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的規定,包括對延遲償還的權利及為何延遲權利僅存在於報告期末進行解釋。負債分類不受實體行使其延遲償還權利的可能性所影響。該等修訂本亦澄清負債可以本身的股本工具償還,惟當可轉換負債的轉換權本身入賬列作股本工具時,負債分類方不會受負債條款影響。二零二二年修訂本進一步闡明,在該等由貸款安排產生之負債契諾中,只有實體於報告日期或之前須遵守之契諾方會影響相關負債被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使實體須於報告期後12個月內遵守未來契諾的非流動負債須作出額外披露。 本集團已對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負債的條款及條件重新評估,認為流動或非流動負債之分類自首次應用該等修訂本以來概無變動。因此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c)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闡明供應商融資安排的特點並規定對該等安排作出額外披露。修訂本所載披露要求旨在協助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供應商融資安排對實體負債、現金流量及流動資金風險的影響。供應商融資安排相關資料無須於實體應用該等修訂本的首個年度報告期之中期報告期內作出披露。由於本集團概無任何供應商融資安排,該等修訂本對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無任何影響。 3.營業額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是製造、銷售、推廣珠寶首飾及提供服務。營業額為扣除增值稅及折扣後銷售予客戶之珠寶首飾的銷售價值之淨值及服務收入。營業額之分析如下: 與客戶簽訂的合約收入珠寶首飾銷售服務收入 4.經營分部資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團乃按業務性質劃分業務單位,並有四個可呈報經營分部如下: (a)零售業務(包括香港、澳門、中國內地及馬來西亞);(b)批發業務;(c)電子商貿業務;及(d)其他業務。 零售業務包括經由附有TSL |謝瑞麟、DUO by TSL及TSL TOSI商標之實體店舖零售銷售予消費者之珠寶產品,當中亦包括提供零售管理服務予其他零售商所收取之服務收入。 批發業務包括批發珠寶產品予客戶,包括加盟商。 電子商貿業務包括於電子商貿平台銷售予消費者之珠寶產品。 其他業務包括其他。 管理層按本集團經營分部之個別業績作出監督,以作出資源分配及評估表現之決策。分部表現乃按可呈報分部盈利/(虧損)進行評估,即計算經調整的除稅前盈利/(虧損)。經調整的除稅前盈利/(虧損)之計算方式與本集團除稅前盈利/(虧損)計算方式一致,惟未分配支出、投資物業公平值變動之收益/(虧損)、及與租賃無關的財務費用則不包括在其計算當中。 分部資產不包括遞延稅項資產及可收回稅項,該等資產均由本集團統一管理。 分部負債不包括黃金貸款、計息銀行貸款,應付稅項,遞延稅項負債及僱員福利義務,該等負債均由本集團統一管理。 內部銷售及轉讓乃根據銷售予第三者之售價作為通用市價。 4.經營分部資料(續) 地區資料 對外客戶之收入按客戶所在地理位置劃分如下: 香港及澳門中國內地其他國家 5.除稅前虧損 本集團之除稅前虧損已扣除╱(計入):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5.除稅前虧損(續) *銷售成本包括為數港幣33,088,000元(2023年9月30日:港幣51,035,000元)的僱員福利開支、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及使用權資產折舊,有關金額亦已分別記入以上所列各類相關開支中。**不包括支付予百貨公司及商場內銷售專櫃的相關佣金。***於2024年9月30日,本集團並無已失效供款可沖減未來年度的退休計劃供款(2023年9月30日:無)。 6.所得稅費用 由於本集團於期間內並沒有於香港產生任何應課稅溢利,故並沒有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上期之香港利得稅乃根據期間內源於香港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撥備。本集團於香港以外地區經營之應課稅溢利稅項,則按其營運所在司法權區之現行稅率計算。 即期–香港即期–香港以外遞延 7.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宣派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2023年:無)。 8.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本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港幣43,790,000元(2023年:港幣58,189,000元)及本期間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股數249,182,030股(2023年:249,182,030股)計算。 截至2024年及2023年9月30日止期間,本公司並沒有潛在攤薄之已發行普通股。 9.應收賬款 本集團的零售銷售一般以現金交易。就零售銷售而言,來自財務機構之應收信用卡賬款之賬齡少於一個月內。除零售客戶外,本集團向其他客戶提供平均30至90天之賒賬期。應收賬款一般均為免息。 於本期間末,應收賬款根據發票日期計算及扣除虧損撥備後之賬齡分析如下: 1個月內1至2個月內2至3個月內超過3個月 10.應付賬款 於本期間末,應付賬款根據發票日期計算之賬齡分析如下: 1個月內1至2個月內2至3個月內超過3個月 11.資產抵押 於2024年9月30日,本集團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投資物業,使用權資產及已抵押定期存款合共約港幣606,962,000元(2024年3月31日:港幣615,284,000元)已予按揭或抵押,以獲取授予其附屬公司的銀行融資。 管理層之討論及分析 整體業績 本集團於本期間之營業額為港幣864,400,000元,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同期之港幣1,346,500,000元減少約35.8%。全球地緣政治局勢緊張及通貨膨脹和融資成本不斷上漲令全球經濟持續低迷,於本期間內繼續阻礙經濟復甦的步伐。本集團觀察到整體零售市場氣氛顯著惡化,導致自本期間第一季度起大中華地區對奢侈品的需求極其疲弱。加上刷新歷史記錄的金價令消費者延遲購買或減少購買24K金產品,本集團於本期間的銷售業績受到較大影響。 儘管金價上漲導致24K金產品銷售受到干擾,本集團於本期間繼續增加24K金庫存,以達致穩健的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