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至欧盟的野生动物贸易中,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圈养繁殖爬行动物贸易存在严重问题。尽管印度尼西亚政府鼓励圈养繁殖作为保护工具和经济解决方案,但实际操作中,许多出口到欧盟的爬行动物并非真正圈养繁殖,而是野生捕获的个体被错误申报。
核心问题:
- 印度尼西亚的圈养繁殖设施缺乏足够的繁殖条件、专业知识和有效监管,导致无法实际繁殖大量爬行动物。
- 无良商人利用这一漏洞,将野生捕获的爬行动物错误申报为圈养繁殖,以规避出口法规,获取更高利润。
关键数据:
- 2006年,印度尼西亚出口了五种案例研究物种(棱颈蜥蜴、沙漠蜥蜴、科王蜥、翡翠壁虎、东帝汶监测),声称为圈养繁殖。
- 研究发现,这些设施实际繁殖的数量远低于出口数量,例如佛里尼尔蜥蜴的出口数量为近2000只,但实际观察到的数量极少。
- 许多繁殖报告内容相同,表明可能存在报告不认真或繁殖活动很少的情况。
研究结论:
- 对于大多数物种和公司,圈养繁殖并未实际发生,野生捕获的个体被错误申报为圈养繁殖。
- 只有缅甸蟒在某些场所能够实际繁殖出足够数量的圈养繁殖后裔,其他物种的出口个体很可能来自野外捕获。
建议措施:
- 印度尼西亚政府应建立合规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圈养繁殖设施,并起诉欺诈性出口的公司。
- 欧洲委员会和成员国应拒绝进口来自缺乏有效监控系统的国家的圈养繁殖爬行动物,并协调一致地应对欺诈性出口问题。
- 双方应定期进行对话,分享关于爬行动物繁殖和非法贸易的知识和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