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大三角区的鲨鱼资源利用概况
简介
鲨鱼因其晚熟、繁殖力低、寿命长等生理特征,易受过度捕捞影响。庞大的鱼翅需求和对鲨鱼捕捞管理的缺失,加剧了鲨鱼数量的下降,使其面临“易危”状况。作为顶级掠食者,鲨鱼在生态系统中的扮演重要角色,其种群受到威胁,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等国际性公约、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s)及其他捕鲨国家及地区,正采取进一步的保护鲨鱼行动。
研究范围与方法
本报告考察了珊瑚三角地区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所罗门群岛和东帝汶)以及邻近的越南和斐济的鲨鱼捕捞和贸易情况。报告分析了FAO 2000-2010年对鲨鱼平均捕获量的统计,以及FAO 2000-2008年贸易数据,考察了鲨鱼捕捞(数量及捕获物种)、鲨鱼贸易(物种和产品,进口、出口及再出口)、鲨鱼捕捞渔业的性质、鲨鱼资源的利用,包括本土市场及加工设备,以及鲨鱼捕捞渔业的管理,包括立法/监管手段,并就鲨鱼管理之国际参与进行了研究。报告采用案卷研究的方法,资料来源主要依赖从网络获得的文件。
国家概况
报告分别列出了每个国家的现存资料,包括鲨鱼捕捞、鲨鱼渔业性质、鲨鱼贸易、鲨鱼资源利用、鲨鱼捕捞渔业的管理,以及鲨鱼管理之国际参与。由于无法获取足够丰富的相关资料,报告并不包含东帝汶的国家概况。
- 斐济:鲨鱼主要作为误捕出现,主要物种为大青鲨、长鳍真鲨和镰状真鲨。斐济没有实行鲨鱼专属的管理措施,也没有鲨鱼养护与管理国家行动计划(NPOA-Sharks)。
- 印度尼西亚:是全球最主要的鲨鱼捕捞国,主要捕获物种包括齐氏窄尾魟、褶尾萝卜魟、及达尖犁头鳐、镰状真鲨、沙拉真鲨、大青鲨、路氏双髻鲨、浅海长尾鲨和尖吻鲭鲨。印度尼西亚的鲨鱼和鳐渔业发展迅速,但管理措施不足。
- 马来西亚:鲨鱼主要作为误捕出现,主要物种为宽尾斜齿鲨、点纹斑竹鲨、沙拉真鲨等。马来西亚没有实行鲨鱼专属的管理措施,但已实施NPOA-Sharks。
- 巴布亚新几内亚:鲨鱼主要作为目标捕捞出现,主要物种为镰状真鲨、黑尾真鲨和长鳍真鲨。巴布亚新几内亚没有实行NPOA-Sharks,但已实施针对有目标鲨鱼延绳钓渔业的鲨鱼管理计划。
- 菲律宾:鲨鱼主要作为误捕出现,主要物种为三齒鯊、大眼角鯊、鰩等。菲律宾没有实行NPOA-Sharks,但已向IOTC报告该国已实施NPOA-Sharks。
- 所罗门群岛:鲨鱼主要作为误捕出现,主要物种为大青鲨、镰状真鲨和蓝魟。所罗门群岛没有实行NPOA-Sharks,也没有针对鲨鱼管理的措施。
- 越南:鲨鱼主要作为目标捕捞出现,主要物种为西氏真鲨、黑梢真鲨、大青鲨等。越南没有实行NPOA-Sharks,也没有针对鲨鱼管理的措施。
负责任地利用及管理珊瑚三角地区的鲨鱼资源
报告提出了负责任地利用鲨鱼资源的模型,包括管理、贸易和消费各个环节。报告指出,珊瑚三角地区国家鲜少具备达致负责任地利用鲨鱼资源所需的不同要素,普遍存在数据收集和通报不足、管理措施缺位、对国际或区域组织所规定的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建议
报告建议改善数据收集和通报,确保实行WCPFC、IOTC、FAO、CITES和迁移物种公约(CMS)所同意的行动,并发展初步的鲨鱼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含收集及分析有关鲨鱼渔业和渔获的额外资料、对各个国家的鲨鱼产品之贸易流程进行全面分析、发展不同的取样方式以填补关键的数据缺失、对各国受渔业影响的鲨鱼物种进行一项基层风险评估等步骤。
关键数据
- 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是全球捕鲨最多的20个国家/地区之一。
- 印度尼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所罗门群岛和斐济全年的金枪鱼贸易额高达10亿美元。
- 珊瑚三角区域总面积覆盖超过600万平方公里,蕴含地球上76%已知的珊瑚物种。
- 1亿2仟万人直接依赖珊瑚三角区域天然海洋资源支撑生计。
- 37%已知的珊瑚礁鱼物种栖息于珊瑚三角地区。
- 于珊瑚三角地区,可找到全世界7种已知海龟物种中的6种。
- 亚太区域每年录得8.1亿美元的活珊瑚鱼贸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