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研报探讨了美国各州在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领域合作的情况。研究发现,约三分之一的州将负责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的主要机构—— Head Start 州合作办公室、儿童保育和发育障碍基金(CCDF)管理员以及州预托班(如有)——设在同一州级机构中。
研究发现,共享治理结构似乎为政策和法规的协调提供了最大的机会。在将负责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的三个机构设在同一州级机构的州,行政管理人员报告的协作水平高于那些没有共享治理结构的州。这些州报告的协作水平主要处于“协调”级别,而没有共享治理结构的州则主要处于“网络”级别。
早期儿童专家(负责州预托班)报告的平均任职时间比 Head Start 合作主任和 CCDF 管理员要长,而 CCDF 管理员的新员工比例略高。Head Start 合作主任最不可能“强烈同意”他们的角色定义清晰。在最高通信频率(每周至少一次)方面,各受访者群体之间最大的一致性是与其他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机构的合作频率,超过一半的 CCDF 管理员和早期儿童专家报告每周至少与 Head Start 合作主任沟通一次;同样,超过一半的 Head Start 合作主任报告他们每周至少与 CCDF 管理员和早期儿童专家沟通一次。
在关系质量量表上,早期儿童专家对他们与州内其他对应机构的关系的评价高于其他受访者对他们与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机构对应机构关系的评价,但没有任何受访者群体对他们与其他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机构对应机构的关系持有不利看法。在列出的促进协作的因素中,受访者群体最常选择定期会议、机构之间的现有关系以及目标和工作或战略计划的重叠。在所有三个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州级角色中,多数受访者将“冲突的项目要求/法规”选为协作的障碍,而多数 CCDF 管理员和 Head Start 合作主任将“资金限制”选为另一个障碍。
该研究结果表明,协作可以通过负责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计划和政策的关键州机构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和网络互动来衡量。在全国范围内,这些角色的人员正在协调他们各自州的活动,但似乎很少有州在这些关键机构之间实现了完全的“协作”级别互动,这需要共享想法和资源、更频繁的沟通和共同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