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出口市场指南——中国 - 发现报告

出口市场指南——中国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出口市场指南——中国

出口市场指南 中国 2024年03月 目录 中国概况 监管环境 关税及税收葡萄酒标准标签的要求 5 进口22 更新 2023年11月更新: •牛奶和牛奶衍生品、鸡蛋和鸡蛋衍生品、以及豌豆和马铃薯蛋白•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更新: •中国HS码(10个数字)和CIQ码(3个数字) 2024年03月更新 •中国概况 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发布 2024年03月日,第39版本 免责声明 本指南中包含的信息代表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对该市场适用于澳大利亚葡萄酒的监管要求的解释。本指南并不旨在替代法律建议,仅作为参考只用。指南所提供的信息可能不完全准确,因为法规自发布以来可能发生变化,或者我们获取的信息未被完全确认。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建议出口商在产品出口到市场之前考虑寻求当地市场的专业建议。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明确表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任何人由于该文件所做或所得,都与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无任何关联。 中国概况 至2020年11月,澳大利亚葡萄酒对华出口受益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ChAFTA),该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 2020年,中国酒业协会(CADA)要求中国商务部(MOFCOM)对在中国市场的澳大利亚葡萄酒展开单独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调查。商务部启动了反倾销调查(2020年8月18日)和反补贴税调查(2020年8月31日)。这两项调查原定于2021年8月完成。 随后商务部宣布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在正在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结束之前,对不超过2升的澳大利亚葡萄酒征收107.1%至212.1%的临时保证金关税。 对于反补贴税调查,商务部宣布决定在完成调查之前,从2020年12月11日起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征收6.3%至6.4%的临时反补贴税。 2021年3月26日,商务部确认,将对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澳大利亚葡萄酒征收116.2%至218.4%的临时保证金关税,并将维持5年。2021年6月,澳大利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2023年10月22日,澳大利亚政府与中国达成协议,加快审查澳大利亚葡萄酒进口关税。在五个月的审查期内,澳大利亚政府同意暂停澳大利亚与中国的世贸葡萄酒争端。 2024年3月12日,中国商务部(MOFCOM)发布临时决定,鉴于中国葡萄酒市场的变化,不再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中国商务部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宣布,将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起取消对中国大陆的澳大利亚葡萄酒关税。 监管环境 2018年三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一项全面的政府重组计划。中国建立了一个新的超级监管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该监管机构已经合并并承担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AI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等多家机构的职责。SAMR拥有广泛的权力,监督从药品安全监管,质量检验,公平竞争和商业贿赂,商业登记,认证和认可,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市场秩序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等的各个方面。 先前国家质检总局(AQSIQ)下属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已合并到SAMR,而地方CIQ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功能已被吸收到一个名为中国海关总署(GACC)的新海关机构。 中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目前主要由《食品安全法》(最新版本于2021年4月29日生效)和《2018年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管控。2020年,中国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2024新一版本食品标签及GB 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修订草案发布。这些措施适用于进口产品和中国生产的产品。GB 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草案增加了专门针对进口食品标签的章节(第八条)。该条规定,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可以印刷或粘贴在包装上。此外,它还允许对某些标签项目进行调整,例如中文标签上要求的生产日期可以根据原标签上的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计算。同时允许进口食品包装上可以不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预估这些食品法规应在2022年最终确定,但由于疫情而导致延误。本出口市场指南中的指导纳入了拟议的措施,这两项标准均为草案格式,没有涵盖拟议的生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生效,但仍有许多食品法改革仍在酝酿之中葡萄酒的监管框架根据以下的国家标准建立: •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的国家食品安全使用标准第二次修订草案正在审查中。修订草案增加了新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修订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增加了营养强化剂),将国际编号系统(INS)和中国编号系统(CNS)合并为《食品添加剂编号》,修改了食品添加剂、调味物质、香精香料、加工助剂的使用规定。标准草案还对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和食品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的国家食品安全使用标准•GB2758-2012 –发酵酒精饮料的国家食品安全使用标准咨询草案正在审查中。新标准草案增加了具体的感官要求,删除了葡萄酒和其他酒精浓度高于10%的发酵饮料保质期的标签豁免,包括了白葡萄酒、红酒、桃红葡萄酒和发酵水果酒精饮料中甲醇的限量,并删除了产品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的限量标准。•GB/T 15037-2006 –葡萄酒国家标准•GB 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该2022版标准更新了2017年同名法规(GB 2762-2017)。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发布了该标准,将于2023年6月30日生效。 出口商还应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允许对购买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给予赔偿。这导致了“专业买家”的出现,他们以不法行为为由要求经济赔偿,损害贸易商和生产者的利益。出口商应注意酒标标签,因为据称标签错误是“专业买家”提交的不合规投诉的最大原因。中国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草案,旨在限制“专业买家”的数量。 关税及税收 中国政府对葡萄酒产品征收三个税种: •进口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税 2015年6月17日,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ChAFTA)签署并且在2015年12月20日生效,葡萄酒的关税在2019年降为0。 增值税VAT 2019年4月1日,中国将包括货物销售或进口在内的制成品的增值税率从16%降至13%。增值税税率按抵岸价格CIF +关税计算。 消费税 中国目前对葡萄酒征收消费税。现在对于2204编码篇章的葡萄酒类的税率是10%,对于2208编码篇章内的烈酒和白兰地的税率是20%。 所有的税收都为人民币交付。 跨境电子商务(CBEC) 从2016年4月8日起,葡萄酒被列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根据2018年11月21日发布的政府公告,在CBEC渠道销售的葡萄酒产品在2019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进入市场,允许进入阿里巴巴(天猫、淘宝)和京东等被归类为“个人使用”物品的平台。对CBEC进口产品的监管仅限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中的产品,适用于37个试点城市。目前在正面清单中列出了1321种商品,包括以下与新公告中发布的葡萄酒和烈酒有关的新增产品: •单一订单的价值不能超过5000元人民币•个人每年可购买不超过26000元人民币的商品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无需支付关税,增值税有30%的折扣。消费税仍然适用。 更多信息可以登陆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网站–www.austrade.gov.au/E-Commerce-in-China 跨境电子商务vs一般贸易 跨境电子商务(CBEC)被归类为个人物品,这意味着通过该渠道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与“一般贸易”商品不同)不需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如中国标签要求、产品配方合规、上市前注册和其他监管要求。在“一般贸易”渠道销售的商品(即通过零售店离线销售)需要符合中国GB(国家)标准的法规要求。下表列出了两个渠道之间市场准入要求的比较: 进入市场:哪种类型适合您? 如上表所示,从监管和关税的角度来看,通过CBEC出口有很大好处。然而,CBEC仅限于在线的B2C销售,而一般贸易提供线下市场准入和B2B机会,包括通过零售店、超市、餐饮服务、批发和其他线下分销渠道。 哪种模式适合您取决于您公司的战略,发展阶段,内部资源和其他考虑因素。它可能不是'CBEC'或'一般贸易'的问题。根据公司和产品情况,公司可能会选择在两个渠道中‘混合存在’。线上活动通常可以成为推广和建立品牌知名度的有利方式,特别是在双十一、黑色星期五和农历新年等中国特色的购物节日上。在两个渠道建立业务所需的成本和资源可能很高,因此花时间了解和研究市场和渠道非常重要。 另一个具有成本效益的渠道是“代购”,即海外人士(如中国留学生)为中国消费者购买产品,并通过国际邮寄/快递(作为个人包裹)寄出。通过向想要购买海外产品的中国消费者收费,代购通常可以获得小额利润。与CBEC类似,通过代购渠道销售的产品不需要符合中国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代购渠道的推广可能是检验市场、树立品牌知名度和开启出口中国的一种经济有效的方式。但是,代购是一个非官方的渠道,可能会受到审查和未来的政策变化的影响。 葡萄酒标准 主要标准有《酒类国家标准》(GB/T 15037-2006)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第二次修订草案审核中)。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修订后的《食品中霉菌毒素限量标准》(GB 2761-2017,咨询草案审核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22)和《食品中农药限量标准》(GB 2763-2021)。 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正在监测出口到中国市场的澳大利亚葡萄酒中酪蛋白的使用情况。GB 2760-2014允许酪蛋白酸钠用于婴儿配方奶粉。如果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第二次修订草案生效,我们将提供更多信息。 这里需要注意,在澳洲一系列酿造过程中常用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在中国法律里是不允许使用的,其中包括: •胶原蛋白•柠檬酸铜•植物蛋白•米斯蒂尔•葡萄皮提取物 •植酸盐•酒石酸钙•亚铁氰化钾•亚硫酸氢铵•亚硫酸钾•葡聚糖•酵母甘露糖蛋白•PVI/PVP共聚物•氩气和氧气 牛奶和牛奶衍生物、鸡蛋和鸡蛋衍生物以及豌豆和马铃薯蛋白 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理解牛奶和牛奶衍生物、鸡蛋和鸡蛋衍生物、豌豆和马铃薯蛋白可以在食品加工中合法作为加工助剂使用,但在中国不被视为加工助剂。这些食品被视为普通食品,因此未列入GB 2760-2014作为葡萄酒中的加工助剂。 同时,豌豆和马铃薯蛋白质等物质可用于葡萄酒生产,它们被视为普通食物而不是加工助剂。蛋清粉也属于常规食品类别,可用于葡萄酒或果酒生产,不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管。 微生物限量 标准GB2758-2012强制要求下列微生物在酒精饮料中的限量。注意,以下任何一种病原体在葡萄酒环境中都不能存活。 锰 在以往的标准GB2760-2011中锰强制要求2mg/kg的限制在新标准GB2760-2014中已移除。 葡萄酒标准(GB/T 15037-2006)现由GACC监督。葡萄酒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本次更新纳入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GB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鉴于翻译的困难,建议谨慎对待下列信息。有关详细信息,请咨询您的进口商或代理商。 语言 除注册商标外,强制性项目必须为标准汉字。所有其他英文信息必须翻译成印刷高度等同或者更大的相应汉字。唯一例外的是进口食品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海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网址。 标签项目 办法草案不再允许在外文标签上覆盖粘贴中文标签。然而,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的理解是,进口食品的标签可以另附有中文标签,包含标准要求的所有强制性申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