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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研究报告-每日信息速递 每日信息速递 分析师:徐伟资格证书:S1330514080001联系邮箱:xuw@hxzb.cn联系电话:028-86199181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2025.02.13 相关研究 【财经要闻速递】 每日信息速递2025.02.122025.02.12 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港发行两期共600亿元央行票据 国家统计局将夯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每日信息速递2025.02.112025.02.11 最高法发布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 上交所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每日信息速递2025.02.102025.02.10 深化金融协同治理上海高院与上海证监局出台10项机制26条举措 【行业要闻速递】 11部门发文助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物联: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8% 中物联:1月份电商物流指数为109.2点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1月汽车经销商综合库存系数为1.40,环比上升22.8% 合肥:力争新能源汽车产业营收规模突破5000亿元 【个股重要公告】 新城控股:1月合同销售金额约10.1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45% 威派格:虽接入DeepSeek模型但未签协议 开勒股份: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签署合作协议 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冀凯股份:“机器人概念”业务对短期业绩影响有限 神农集团2025年1月售猪22.76万头收入3.76亿 普门科技: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中国神华:已支付8.53亿元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对价 昂利康:子公司非那雄胺原料药获上市批准通知书 陕建股份:2025年1月中标多项5亿以上重大施工项目 【财经要闻速递】 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港发行两期共600亿元央行票据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中国人民银行12日宣布,将于14日在香港招标发行2025年第二期和第三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量总计为人民币6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介绍,第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发行量为人民币400亿元,起息日为2025年2月18日,到期日为2025年5月20日,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发行量为人民币200亿元,起息日为2025年2月18日,到期日为2026年2月18日,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记者了解到,这两期中央银行票据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采用荷兰式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发布的消息显示,此次将通过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券投标平台招标发行。在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可丰富香港高信用等级人民币金融产品,完善香港人民币收益率曲线。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港招标发行今年首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量为人民币600亿元。(新华社) 国家统计局将夯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从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5年国家统计局将修订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统计监测制度,健全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完善网上零售统计监测,夯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在健全统计分类标准方面,今年国家统计局将研究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三新”、数字经济等派生产业分类,更新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分类目录,制定民营经济统计分类标准,修订统计单位划分及处理办法,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制度建设,加快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 在优化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面,今年国家统计局将完善文化综合统计制度,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统计监测,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完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制度。 此外,国家统计局将围绕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和投资统计制度方法,优化全国服务消费统计制度,扩大投资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围绕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建立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季度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工业新动能和制造业降本增效统计监测。(新华社) 最高法发布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自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 最高法民四庭负责人表示,批复对外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分为当事人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形。当事人事先约定了逾期利率的计算标准或者事后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按照当事人约定来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计算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批复分别对美元、欧元、英镑等常见外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确定了适用的利率标准;对于其他外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则规定可以参考相关国家中央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该币种基准利率予以确定。 批复第三条专门对港币、澳门元、新台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作了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当事人约定优先,但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标准超过案涉纠纷适用的准据法规定上限的,对超过的部分不予支持。当事人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别参考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澳门元综合利率、新台币基本放款利率确定。(新华社) 上交所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围绕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各个环节提出四项具体举措: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大多层次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资本市场专家认为,《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制度端的改革深化,推动更多要素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集聚。 作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排头兵,科创板已经成为“硬科技”企业的汇聚地。目前,科创板已有超过3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60家科创板公司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有力支撑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资本市场搭台,科技、产业、金融唱戏,让科技和金融的弱联系变成了如今的强耦合。2024年,科创板IPO及再融资为我国科创企业提供直接融资金额累计超1万亿元,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前述专家看来,制度优势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独特“秘籍”。从科创板的实践来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政策、资本、产业、企业、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高效循环的科创新生态。 为更好提升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科创板在设立之初就取消持续盈利等多方面发行要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立以“预计市值+”为基准的多元化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架构企业上市,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需求。 截至2024年底,科创板已有54家上市时未盈利企业、8家特殊表决权架构企业、7家红筹企业、20家采用第五套标准(无营业收入指标)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拓宽至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板块的制度包容性持续增强。特殊类型企业发展良好,已有19家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实现盈利并摘U。此外,首家北交所转板公司也在科创板成功上市。 询价转让是科创板的创新性制度安排,该制度有效带动了创投资本“投早、投小、 投科技”。超9成科创板公司在上市前获得创投资本支持,合计超6000亿元。截至2025年1月底,共有107家科创板公司161批股东完成询价转让,总成交额达615亿元。创新资本退出后,对科创企业进行再投资,将持续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的良性循环。 从实践成效来看,制度优势正在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在科创板的助益下,一批细分领域龙头公司正在加速脱颖而出。集成电路领域,科创板已经汇聚近120家集成电路企业,覆盖设计、制造、封测、设备、材料、IP等全链条各环节,中芯国际、海光信息、中微公司等头部公司加速发展,持续为中国“芯”的自主可控铺平道路。 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以市场建设反哺研发升级,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多家科创板公司正在加速打破技术垄断,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角。目前,超7成科创板公司实现境外销售,27家公司销售区域已覆盖超百个国家或地区。生物医药领域,百济神州、百利天恒分别创造首个国产创新药“十亿美元分子”和ADC新药出海授权交易金额新纪录。 “研发”已经成为科创板企业的鲜明标签。2022年,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首次突破千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已超千亿元,均达到同期归母净利润的两倍多。2024年前三季度,科创板公司研发强度中位数达12.6%,远超A股其他板块。科创板公司更是积极投身国家重大科技研发项目,10家公司获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彰显科研实力。 值得一提的是,超6成科创板公司的创始团队为科学家、工程师等科研人才或行业专家,近3成公司实控人兼任核心技术人员,整体研发人员合计近23万人。股权激励制度充分调动科创板公司的创新活力。截至2024年底,共有369家科创公司推出539单股权激励计划,板块覆盖率为65%。 并购重组也在政策的推动下加速迸发活力。“科创板八条”发布后,科创板新增披露70余单股权收购,交易金额合计超192亿元,交易单数较上年同期增长超一倍,涵盖14单重大资产重组,20单收购未盈利资产。 “资本市场政策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将助力科创板公司在长期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资本市场专家分析称,《实施意见》将与“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等政策一起协同发力,从全生命周期为“硬科技”企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上海证券报) 深化金融协同治理上海高院与上海证监局出台10项机制26条举措 2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证监局共同签署《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化金融协同治理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该院与中央在沪三大监管机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全覆盖。 《合作备忘录》以打造优良的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助力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协作、共商共建、有序发展原则,提出共建信息联络会商、司法执法联动、风险防范化解、纠纷多元化解、数据互联互通、涉外法治提升、联合法治调研、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联合培养、党建队建联动等10项机制共26条具体举措。 在共建司法执法联动机制方面,《合作备忘录》将金融协同治理延伸至金融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各个领域。如,探索证券期货领域刑事案件中司法保全与行政监管中行政保全相衔接新模式,加强信息公开答复、行政监管执法等领域的疑难问题研究, 优化证券机构协助法院查冻扣划机制等。 在共建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方面,《合作备忘录》立足“预警”和“处置”进一步细化要求。如,发挥上海法院金融纠纷风险预警平台作用,探索资本市场金融测试案例和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及时发现、通报金融审判与监管领域的行业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 此外,《合作备忘录》要求进一步探索打破“数据壁垒”,实现金融司法数据与金融监管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继续研究探索支持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新场景,优化数据共享通道和查询、使用机制,提升金融协同治理数字化水平。 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林就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五点意见,强调坚持理念相互融合、突出案件办理协作、聚焦风险防范协同、开拓深化合作领域、服务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签署《合作备忘录》是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配合的重要举措。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