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尔兰中央银行监督职能述评 爱尔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 爱尔兰中央银行监督职能述评 本工作报告由经合组织秘书长负责发布。本报告中表达的观点和论点并不代表经合组织成员国官方的观点。 本文件及其中包含的任何数据和地图均不涉及任何领土地位或主权、国际边界和疆域的划分以及任何地域、城市或区域的名称问题。 请引用本出版物 :OECD (2024),爱尔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 : 对爱尔兰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回顾, OECD https: / / doi. org / 10.1787 / 5315c3ca - en.出版 , 巴黎 , ISBN 978 - 92 - 64 - 92405 - 5(打印) ISBN 978 - 92 - 64 - 42072 - 4 (PDF) ISBN 978 - 92 - 64 - 72422 - 8 (HTML) 照片信用 :封面 © PierreOlivierClementMantion / 盖蒂图片社。 Attribution 4.0国际许可协议(CC BY 4.0) 本作品根据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许可协议发布。通过使用本作品,您同意受该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对署名要求和许可范围的限制)。https: / / creativecommons. org / licenses / by / 4.0 /).归因你必须引用工作。 翻译- 您必须引用原始作品 , 确定对原始作品的更改并添加以下文本 :在出现原文与译文不一致的情况时,仅以原文为准。适应- 您必须引用原始作品并添加以下文本 :这是经合组织原始作品的改编版本。本改编中的观点和论点不应被报道为代表经合组织或其成员国的官方观点。第三方材料– 该许可不适用于作品中第三方材料。如使用此类材料,您需负责从第三方获得许可,并处理任何侵权索赔。未经明确许可,您不得使用经合组织(OECD)标志、视觉形象或封面图片,也不得暗示经合组织支持您对该作品的使用。在本许可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仲裁规则》由永久法院仲裁庭(PCA)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巴黎(法国)。仲裁员人数为一人。 前言 爱尔兰中央银行的成立立法规定,我们始终不变且占主导地位的目标是全体人民的福祉。我们通过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同时确保金融系统以消费者和更广泛经济的最佳利益运作来服务于公共利益。最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 在过去的十年中,爱尔兰的消费者保护框架得到了显著加强,这一框架建立在《G20/OECD高层次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FCP原则)这一全球标准的基础上。但随着金融服务行业的演变,我们的框架也必须随之发展以确保其适用性。因此,我们委托经合组织对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监督职能进行了审查。 经经合组织的审查,这些功能得以由一个独立且客观的第三方对照全球标准进行评估,这是一个宝贵的机会。审查结果将与我们新的监管和监督框架以及即将出台的新消费者保护守则一同存在,确保受监管的公司能够在现代化的规则和方法下运作。 我欢迎经合组织的评估 , 即中央银行正在按照 FCP 原则运作。我们的战略认识到我们正面临一个复杂和不确定的未来,我们需要在工作方式上更具适应性和响应性,建立在我们坚实的基础上。我支持经合组织关于如何进一步提升我们方法的建议,特别是关于国际最佳实践和同行比较的见解,我们将认真考虑这些建议。我也欢迎经合组织对消费者视角的关注,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消费者互动和倾听的方式,如何向他们提供信息,以及最终如何衡量我们在成果方面的有效性。 我想要认可我们的利益相关者所提供的贡献,这些贡献为OECD的建议提供了依据。倾听他们的观点和视角对于确保我们在履行职责时能够有效至关重要。我感激他们在与OECD团队会面以及支持其分析过程中所投入的时间。 最后,我要对经合组织及其审查团队表示感谢,他们完成了这项重要的工作。这强化了我们持续改进的承诺,并体现了我们愿意学习的态度,以便我们在快速变化的世界中继续实现我们始终如一的主要目标。 Gabriel Makhlouf, 爱尔兰中央银行行长 前言 金融消费者保护旨在确保对金融消费者的公正待遇,促进提供准确和诚实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息,并确保产品设计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和目标。此外,它还旨在保证金融服务提供商负责任地行事并以消费者最佳利益为重,并确保消费者在需要时能够获得足够的申诉机制。金融消费者保护在金融包容性、金融知识普及的支持下,在增强个人、家庭和社区的金融韧性、福祉,金融稳定以及最终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份报告概述了对爱尔兰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职能审查的研究结果。该审查依据G20/OECD高级原则进行,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标准。OECD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查为国家或公共机构提供了基于原创分析和国际实践的全面评估其金融消费者保护框架的机会。本次审查的主要输出是一套针对爱尔兰中央银行具体情况和需求量身定制的建议,旨在作为指导工具进一步强化其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职能。 为了开展审查,经合组织进行了研究并会见了相关利益相关方。该审查是在经合组织与中央银行紧密合作下开发的,经合组织受益于中央银行及相关爱尔兰政府部门、消费者和行业代表提供的输入和讨论。 该审查由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Education and Inclusion Unit的Tommaso Majer起草,并在OECD Directorate for Financial and Enterprise Affairs的Miles Larbey(金融消费者保护、教育和包容部门负责人)和Serdar Çelik(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完成。来自同一部门的Matthew Soursourian提供了宝贵的评论。编辑和沟通支持由Liv Gudmundson、Thomas Dannequin、Eva Abbott和Flora Monsaingeon-Lavuri提供。Katerina Kodlova为该项目提供了支持。 目录 前言 3 前言 4 执行摘要 7 91 Introduction 1.1. 背景101.2. Purpose101.3. 审查范围101.4 G20 / OECD 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别原则121.5. Methodology141.6. 按主题分列的主要调查结果和详细建议141.7. 报告的结构16参考文献17Note17 2 爱尔兰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图 2.1. 原则 1 : 法律、监管和监督框架202.2 原则 2 : 监督机构的作用302.3 原则 3 : 获取和包容452.4. 原则 4 : 金融知识和意识492.5. 原则 5 : 竞争502.6. 原则 6 : 公平和公平对待消费者522.7. 原则 7 : 披露和透明度542.8. 原则 8 : 优质金融产品562.9. 原则 9 : 金融服务提供商和中介机构的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和文化582.10. 原则 10 : 保护消费者资产免受欺诈、诈骗和滥用612.11 原则 11 : 保护消费者数据和隐私632.12. 原则 12 : 投诉处理和纠正64参考文献67Notes73 爱尔兰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评估与建议 3.1. 主题 1 - 确保消费者继续受到保护 , 这是中央银行综合监管方法的一部分763.2 主题2 – 测量和展示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的有效性(原则2)773.3. 主题 3 - 与消费者和消费群体接触(原则 2)813.4. 主题 4 — — 告知和教育金融消费者(原则 4)843.5. 主题 5 - 保护遭受脆弱性的消费者(原则 3 和 6)863.6 主题 6 -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中使用数据(原则 2)89参考文献91 INFOGRAPHICS 信息图 1.1. G20 / OECD 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别原则 13 TABLES 表 2.1. 中央银行监管实体的类型和数量35表 2.2. 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中央银行完成的执法行动数量39表 2.3. FSPO 按部门收到的消费者投诉数量66 BOXES 方框 2.1. 中央银行授权和监管的实体类型23方框 2.2. 在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中支持消费者46方框 2.3. 爱尔兰零售银行市场的整合48Box 2.4. The Tracker Mortgage Examination60 执行摘要 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有助于确保个人能够在金融系统中参与进来,并受到不公平行为、欺诈和剥削的保护。金融消费者保护对于防止过度负债、确保金融产品的透明度以及赋能消费者做出知情决策至关重要。 本报告呈现了对爱尔兰中央银行(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职能审查的研究成果。该审查评估这些职能与G20/OECD高级原则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FCP原则)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并识别改进领域,同时提出一系列建议。 主要发现 中央银行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监管职能与经合组织/G20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原则高度一致。 中央银行是一个成熟且精明的监管机构,并已制定和实施了有效的政策和实践来监控金融市场、识别消费者风险并改善消费者结果。中央银行在监督爱尔兰的金融市场并确保其正常运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促进透明度、公平性和信任。 中央银行强烈致力于促进并维护经合组织(OECD)和二十国集团(G20)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原则。 央行坚定致力于培育和维护《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FCP原则),反映了其认识到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和相互关联的性质。在消费者与越来越多种类和服务的产品进行互动的情况下,央行将其政策和实践与FCP原则对齐,满足FCP原则所提出的期望,并使其做法与其同侪监督机构的做法保持一致。 中央银行致力于改变其监督方法。 随着金融服务业由于快速的技术创新和宏观经济条件的变化而经历并继续经历重大转型,中央银行致力于转变其监管方式。技术与宏观经济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机构所处的环境,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金融科技的进步,如数字支付,彻底改变了金融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的方式。尽管这些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可及性和效率,但也引入了新的风险。同时,较高的利率环境增加了消费者的借贷成本,并可能导致那些有较大债务负担的人面临财务压力。 在这一变化的环境中,中央银行在其2021年战略计划中明确承诺,将转型其监管方式,以确保继续处于有利位置,能够全面保护金融服务消费者在日益复杂和相互关联的金融环境中不断变化的需求。 央行可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在某些地区。 尽管中央银行的政策和实践与FCP原则高度一致,它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其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以支持其转型并加速其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法的演变。当这些改进与综合监管方法相结合时,将有助于中央银行不断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结果。 Recommendations 审查的建议分为六个主题 : •主题 1.作为中央银行综合监管方法的一部分 , 确保消费者继续受到保护随着中央银行在其整体职责范围内逐步建立框架以实现更综合的监督方法,并配合新的运作结构,它应该确保消费者继续受到其新综合监督方法的保护。 •主题 2.衡量和展示中央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职能的有效性。虽然中央银行在其工作方式中嵌入了多项关于消费者保护监督职能的有效性检查,但它可以通过将评估其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对消费者结果影响的方法嵌入监管框架中来进行监管框架的进一步完善。 •主题 3.与消费者和消费群体互动. 与中央银行和相关利益方的访谈表明,中央银行可能难以在其职责范围内获取消费者对广泛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的观点。因此,中央银行应在如何与消费者互动方面继续创新。. •主题 4.告知和教育金融消费者。作为爱尔兰财政部制定的金融 lit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