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加勒比海可持续发展的决议草案,重申了相关国际文书的原则和承诺,包括《里约宣言》、《巴巴多斯宣言》、《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等。决议回顾了加勒比海地区的脆弱性,特别是其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和易受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的影响,并关注了COVID-19疫情带来的挑战。
决议确认加勒比海需要区域和国际伙伴共同努力,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养护和管理沿海及海洋资源的举措,包括审议将加勒比海定为可持续发展特区的概念。决议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增强抵御能力,并支持加勒比国家及其区域组织在可持续旅游业、贸易、运输和自然灾害等领域采取的举措。
决议重申支持加勒比海委员会的工作,并邀请国际社会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决议还关注了海洋污染问题,特别是塑料污染,并呼吁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决议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加勒比国家制定和执行可持续利用和养护其管辖范围内海洋遗传资源的政策和战略。
决议还关注了外来入侵物种和马尾藻流入等问题,并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和支持。决议促请联合国系统和国际社会协助加勒比国家加入并有效执行相关公约和议定书,并支持其开展国家和区域活动。决议还关注了飓风活动带来的影响,并邀请会员国为预警系统提供支助。
决议敦促联合国系统和国际社会继续提供援助,协助加勒比区域各国执行防灾、备灾、减灾、管理、救济和恢复长期方案。决议承认加勒比国家联盟在区域对话和减少灾害风险合作区方面的核心作用,并邀请会员国深化现有合作。决议还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加勒比国家开展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粮食安全和可再生海洋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最后,决议请秘书长提交关于本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强调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方面,包括加勒比海作为可持续发展特区的概念及其可能涉及的法律和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