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建设概述
1. 数据安全合规建设目的
为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合法合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2. 数据安全合规建设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包括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和互联网企业,以及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单位等。
4. 术语和定义
- 重要数据: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
- 核心数据: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可直接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数据。
- 一般数据: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之外的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
2.1 数据调研
定期对本单位数据情况进行现状调研,明确当前所处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明晰数据安全保护薄弱环节。
2.2 数据梳理
每年对本单位数据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梳理,形成数据清单,并跟踪维护。数据清单包含数据类型、级别、规模、数据处理方式、存储位置、用途、出境情况、共享应用情况等内容。
2.3 数据分类
按所属行业要求、特点、业务需求、数据来源和用途等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方式为“所属行业——业务领域——业务特点(属性)——细化业务特点(属性)”。
2.4 数据分级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级。具体分级步骤包括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识别规则。
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3.1 数据安全组织架构
明确数据安全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数据安全管理团队。
3.2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3 权限管理
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敏感数据。
3.4 内部审批、登记
规范内部审批流程,记录所有数据操作行为。
3.5 系统与设备安全管理
加强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3.6 容灾备份
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3.7 合作方管理
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方的数据安全管理,确保合作方遵守数据安全要求。
3.8 日志管理
详细记录数据操作日志,便于追踪和审计。
3.9 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10 配合监管
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
4.1 数据收集
规范数据收集流程,确保数据采集合法合规。
4.2 数据存储
合理选择存储方式和技术,确保数据存储安全。
4.3 数据使用加工
严格控制数据使用和加工行为,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
4.4 数据传输
采用加密等技术手段保护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5 数据提供
规范数据提供流程,确保数据提供安全可控。
4.6 数据公开
合理控制数据公开范围和方式,避免数据泄露。
4.7 数据销毁
规范数据销毁流程,确保数据彻底删除。
4.8 数据委托处理
规范数据委托处理流程,确保受托方遵守数据安全要求。
4.9 数据转移
规范数据转移流程,确保数据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
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处置
5.1 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5.2 数据安全风险信息报告
定期报告数据安全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3 数据安全风险处置
针对发现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影响。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6.1 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
6.2 开展应急演练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