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煤业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总结
1. 重要声明与报告概览
- 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报告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本集团指公司及其子公司。
- 董事会、监事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确认本报告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 报告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一致。
2. 主要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48.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21%。
- 净利润:23.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3%。
- 总资产:2,267.17亿元人民币。
- 净资产:63.49亿元人民币。
3. 主要业务经营业绩
- 煤炭业务:
- 原煤产量:2606万吨,同比下降0.3%。
- 可销售煤炭产量:2319万吨,同比下降4.5%。
- 可销售煤炭销售量:2644万吨,同比下降3.5%。
- 煤炭销售成本:8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
- 铁路运输业务:
- 运输量:560万吨,同比增长8.8%。
- 服务收入:1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
- 成本: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
- 煤化工业务:
- 甲醇产量:41.11万吨,同比增长10.22%。
- 甲醇销售量:37.29万吨,同比增长12.01%。
- 电力业务:
- 发电量:82万千千瓦时,同比下降12.33%。
- 售电量:73万千千瓦时,同比下降14.29%。
- 其他业务:
- 机电设备制造业务收入:24.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21%。
- 热力业务收入:1193.7万元人民币。
- 非煤贸易业务收入:30.399亿元人民币。
4.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
- 资产负债表:
- 预付款增加,主要由于豪生公司支付石law素煤矿采矿权费用及青岛中银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贸易款项增加。
- 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由于偿还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债券。
- 利润表:
-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由于自产煤价格上涨及交易销售收入增加。
- 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由于煤炭销售成本增加及其他业务成本增加。
- 净利润增长,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及投资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由于销售商品和服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增加。
- 融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由于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 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及分配股利或利润支付的现金增加。
5. 重大事件进展及影响
- 诉讼或仲裁事件:
- 济南铁路煤炭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兖州煤业销售合同纠纷,公司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中汇新通起诉兖州煤业factoring业务合同纠纷,公司已胜诉。
- 鲁兴物业起诉兖州煤业债务转让合同纠纷,公司已胜诉。
- 重大关联交易:
- 盐矿集团获取100%股权,支付730万元委托管理费。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收购上海东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支付1.8537亿元人民币。
- 其他重大事件:
- 东莞市冠泰工业有限公司收购海昌公司20.89%股份,支付7.84亿元人民币。
- 提名刘健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 财务报表调整说明
- 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租赁会计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未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7. 董事会成员
- 董事会主席:李锡勇。
- 独立非执行董事:孔祥国、蔡昌、潘志科、齐安邦。
8. 警告与原因陈述
- 预计累计净利润可能始终为负,或与去年同期相比显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