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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案》第12(b)节注册的证券: 请在括号内勾选,以表明注册人(1)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提交了所有应提交的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一直受到此类提交要求。 请通过勾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需提交此类文件的有效期间)按照S-T规章第405条(本节第232.405条)的要求已将所有必需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电子提交。 指明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公司、加速报告公司、非加速报告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报告公司”、“加速报告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所规定的延长过渡期。 ☐ 指明是否该公司为空壳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规则》第12b-2条定义)。是的 ☐ 不是 ☒ 根据《法案》第12(b)节注册的证券: 截至2023年11月13日,该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为30,185,702股。 目录 中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指数 目录 警示声明 本10-Q季度报告包含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27A节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节定义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未来事件或公司的未来财务表现。公司已尝试通过包括“预计”、“相信”、“预期”、“能”、“继续”、“可能”、“估计”、“预期”、“打算”、“可能”、“计划”、“潜力”、“预测”、“应该”或“将会”等术语或其它类似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此类陈述受某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包括本季度报告或其他报告中载明的以及公司不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报告或文件中所载明的事项,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预测存在重大差异。尽管公司认为前瞻性陈述中所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公司不能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它们仅反映在此日期之前的情况。公司的预期是以在此表格10-Q提交时为准,公司不打算在表格10-Q季度报告提交日期之后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除非法律要求。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受公司年度报告(10-K表格)中“风险因素”项下所讨论的因素的全面限制,该年度报告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并已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附注:2023年9月30日及2022年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的简明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1. 组织与业务 中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中国汽车”,于1999年6月29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原名视界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处,包括上下文中需要时所指的下属子公司,中国汽车被称为“公司”。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系统和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具体如下所述。 Great Genesis Holdings Limited,一家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于2003年1月3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Genesis”,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恒龙美国公司,“HLUSA”,成立于2007年1月8日,位于密歇根州特洛伊,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在北美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营销,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研发支持。 该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拥有以下子公司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的以下总净权益。 在2009年12月,Genesis的子公司恒隆成立了测试中心,该中心主要致力于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2012年2月21日,湖北恒隆与上汽依维柯红岩公司,“SAIC-IVECO”,成立了中外合资企业,重庆恒隆,以设计、开发和制造液压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及其部件。2012年8月21日,湖北恒隆与两位巴西公民,Ozias Gaia Da Silva和Ademir Dal’ Evedove,成立了巴西恒隆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巴西恒隆主要从事巴西汽车零部件的进出口和销售。2017年5月,公司以零对价获得了巴西恒隆15.84%的额外股权。公司保留了在巴西恒隆的控股权,而收购的非控股股权被视为一项股权交易。2014年5月,与湖北万隆一起,济隆成立了一家子公司,武汉楚港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楚港界”,该公司主要涉及汽车电子系统和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和销售。武汉楚港界位于中国武汉。2015年1月,湖北恒隆成立了湖北恒隆集团上海汽车电子研发有限公司,“上海恒隆”,该公司主要涉及汽车电子的设计和销售。2018年8月,湖北恒隆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KYB”)成立了湖北恒隆KYB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恒隆KYB”,该公司主要涉及汽车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湖北恒隆拥有该公司66.6%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了合并。2019年3月,湖北恒隆与Hyoseong Electric Co., Ltd.成立了Hyoseong(武汉)运动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武汉Hyoseong”,该公司主要涉及汽车电机和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和销售。湖北恒隆拥有武汉Hyoseong 51.0%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了合并。2019年12月,湖北恒隆成立了芜湖鸿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芜湖鸿润”,该公司主要涉及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和销售。湖北恒隆拥有芜湖鸿润62.0%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了合并。2020年4月,湖北恒隆以1200万元人民币的总额收购了长春华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华龙”的全部股权,约合20万美元,从汉林晨控制的一个实体购买。收购前,长春华龙52.1%的股份最终归汉林晨所有,47.9%的股份归第三方所有。长春华龙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2023年6月,湖北恒隆向湖北智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荣”,转让了某些设备和无形资产,占智荣注册资本的100%。智荣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的检验和测试。 2. 基本的披露前提和重要的会计政策 (a)陈述基础 报告呈现基础——附带的简明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账户。子公司的详细信息在注释1中披露。在合并过程中,已消除重要的公司间余额和交易。简明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U.S. GAAP”)为期间财务信息准备的,并遵循S-X规则中的指示。因此,它们不包括编制完整财务报表所必需的所有信息和脚注。这些 财务报表应与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报告(形式10-K)中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脚注一起阅读。 目录 随附的临时简并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意见,包含了为对所列期间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公平陈述所必需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经常性调整。 2022年12月31日的缩编合并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该公司该日期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的,但不包括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要求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和脚注。 2023年9月30日结束的第三季度和九个月度的经营成果并不一定能够反映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整个财政年度预期经营成果。 估计 - 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报告的资产和负债金额,披露财务报表日应计资产和负债的信息,以及在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费用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存在差异。 外国货币——中国汽车和HLUSA以其功能货币美元(USD)维持其账簿和记录。该公司位于中国的子公司和Genesis以人民币(RMB)维持其账簿和记录,这是他们的功能货币。该公司位于巴西的子公司保持其账簿和记录以巴西雷亚尔(BRL)计算,这是其功能货币。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准则编码(ASC)第830主题,以外币计价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交易将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历史汇率重新计量。收入和费用以交易日期适用的汇率重新计量。如果有任何交易损益,它们将被计入该期间净收入的确定中。 (b)最近会计公告 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内,无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或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c)重要的会计政策 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设定的重大会计政策未曾进行更新。 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 该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账目及应收账款净额如下(金额以千美元为单位): 应收票据代表以汇票形式的应收账款,其承兑有保证,并由银行处理结算。 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以应收票据作为抵押,向银行提供了总额为1770万美元和1370万美元的担保,以确保在票据到期时支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公司应付票据(参见第八项注释)。 坏账准备和应收票据,根据未经审计的合并损益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内,金额为0.01百万美元。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在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的反向调整,总额为120万美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三个月。 对应翻译:对可疑账目和应收票据的拨备,如未审计的合并经营状况表中所述已冲销,对于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九个月期间,其金额为500万美元。 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如未经审计的合并损益表所提供,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九个月期间金额为600万美元。 在2023年9月30日结束的三个月中,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的42.2%,其中一位客户单独占有了超过10%的合并净产品销售,即18.3%。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九个月中,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的40.9%,其中一位客户占有了超过10%的合并净产品销售,即19.4%。截至2023年9月30日,约5.3%的应收账款来自与前述客户的贸易交易。 在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内,该公司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的41.9%,其中一家客户单独占合并净销售的10%以上,即17.8%。在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九个月内,该公司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的43.6%,其中一家客户占合并净销售的10%以上,即21.6%。截至2022年9月30日,约6.8%的应收账款来自与上述客户的贸易交易。 存货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构成如下(单位:千美元): 公司记录了2023年9月30日及2022年同期对库存进行减记至产品销售成本的210万美元和120万美元,以及2023年9月30日及2022年同期对库存进行减记至产品销售成本的700万美元和380万美元。 5. 长期投资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长期投资总结如下(单位:千美元): (1)2021年6月,湖北恒龙与荆州智慧晨光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荆州智慧晨光”。根据协议,CAAS将从京州wiseDawn购买200股(代表Sentient AB股本的40%)。总金额为1.552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计算,相当于约2450万美元。交易于2022年3月完成。根据股权购买协议,湖北省恒龙公司有权任命两名董事加入董事会,并且它可以行使重大因此,对Sentient AB的影响被视为使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已支付全部对价。 2022年1月,湖北恒龙与其他方签订协议,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青山智远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青山”。截至2023年9月30日,湖北恒龙已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约合910万美元(2),购买了苏州青山22.56%的股权。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龙对苏州青山的运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力。该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023年6月,湖北恒龙与其他方签署协议,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明志智能制造业投资基金L.P.,“苏州明志”。截至2023年9月30日,湖北恒龙已支付人民币900万元,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