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曾章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章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章海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3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7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19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57附件Ⅱ融资情况..........................................................................................................................57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M7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属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质检技术服务小类,行业代码为M7450。 随着国家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检测行业近几年正在逐步向民营企业开放,公司作为浙江省能力较强的第三方民营综合性检测机构,与省内及一些周边地区的第三方民营检测机构相比,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有强大的业务承担能力。截止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拥有157个产品,951个参数项CMA认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项目检测资质,荆州公司拥有69个产品,475个参数项CMA认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项目检测资质;福建公司拥有28个产品CMA认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项目检测资质;台州分公司拥有35个产品,129个参数项CMA认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项目检测资质,能覆盖相关领域绝大部分客户的业务需求。同时公司为了继续夯实和扩大自己的优势能力,对建设工程相关领域的检测资质还在不断的扩项。公司注重检测技术的革新与研究,公司目前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9项、软件著作权3项,发明专利3项。 公司作为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商,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委托方的检测及优化需求,运用专业的技术进行检测并向客户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及优化服务的工作量向委托者收取技术和咨询服务费用。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政府部门、商业企业的检测及相应的优化服务。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为招投标方式和客户委托方式:其一,招投标模式,公司从网络、电话及其他公开资料等方式获取客户需求信息(项目信息、招标公告等)后,反馈至公司,由公司投标部门制作检测方案跟进招投标,并最终获得订单。其二,公司销售采取客户委托模式,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品牌和资源优势,并形成了一定的客户基础,公司销售部门对公司客户进行持续跟踪,及时获悉客户新需求后进行跟进。此外,公司也利用网络资源作为销售辅助渠道,通过建立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司服务信息,以此获取企业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动。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未增加31.24%,主要是由于上半年应收款回款速度缓慢,为了维持运营向银行借款。 2.报告期内,合同负债较上年未减少52.71%,主要是由于生产部门产能提高,消化速度加快。 (二)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9.92%,主要是由于2016年的瓯江口项目已全部回款,原按比例计提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减少。 2.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6.52%,主要是由于成本承担相对较小的结构类及实验室项目增加,成本承担相对较大的地基类项目减少。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9.84%,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缓慢,现金流入减少。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不适用 公司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注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公司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借方款李梨菊向公司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用于短期资金周转,并由王居国、黄剑聪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以实际到帐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2年3月归还50万元;2022年4月归还50万元,2022年5月借款抵福建公司股权100万元;2023年4月通过法院调解及财产保全等措施,协议自愿偿付本金及利息120.27万元,并分期付款(2023年4月,2023年7月,2023年10月,2024年1月)。截止报告披露日,已归还借款共260万元,欠款余额为60.27万元。以上对外借款金额尚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10%,利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对外借款,适度提高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和效率,且追回及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01月01日,期末指2023年6月30日,本期指2023年1-6月,上期指2022年1-6月。 1、货币资金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商业承兑汇票 2023年6月30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5,692,733.82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25.6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044,133.06元。 4、预付款项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1,785,500.00元,占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2.4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0.00元。 9、无形资产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10、商誉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4、短期借款 说明:①202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编号:8531120210029381),本合同下的借款额度为100.00万元,借款额度的期限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向此银行实际借款1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5日,利率为7.92%。 ②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瓯海支行借款金额700.00万元。其中, 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止,约定年利率3.5500%,由徐敏、曾章海、林锡安、温州元本检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时标提供担保;3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约定年利率3.5500%,由徐敏、曾章海、林锡安、温州元本检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时标提供担保。4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3月8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止,由徐敏、曾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