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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 2024年11月27日 二赛道业务收入贡献持续提升,可持续成长动力充足 罗凡环852-25321962simon.luo@firstshanghai.com.hk 2024Q3经调整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18%:2024Q3公司总交易额为7368亿元,同比增加12.5%。期内录得净收入226亿元,同比增加26.8%。期内毛利率为22.7%,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固定薪酬成本增加导致存量房贡献利润率下滑以及利润率高的存量房业务收入占比下降。期内由于家装家居业务营销费用增加及研发费用增加,整体运营费用同比增长11.0%。期内经调整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18%。 主要资料 行业居住服务股价47.6港元/18.40美元目标价66.9港元/25.6美元(+41%/+39%)股票代码2423.HK/BEKE.US已发行股本35.03亿股/12.08亿ADS总市值1667亿港元/222亿美元52周高/低73.50港元/31.485港元26.04美元/12.13美元每股净资产20.47元人民币主要股东PropitiousGlobal 23.5%腾讯联属实体11.3% 存量房业务贡献利润率有所下降,但新房业务表现超预期:2024Q3公司存量房交易额为4778亿元,同比增加8.8%,实现净收入62亿元,同比持平,收入增速低于交易额增速主要因为非链家交易占比提升。贡献利润率为41%,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链家经纪人数增加及福利改善推动固定成本增加。新房交易额为2276亿元,同比增加18.4%,大幅跑赢同期克而瑞百强房企销售增速;实现净收入77亿元,同比上升30.9%。收入增速高于交易额增速主要得益于货币化率的提升。期内,新房业务的交易费率为3.4%,再创历史新高。国央企开发商佣金收入占比提升至58%,快佣占比44%。新房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47天,维持在低位水平,体现了公司优秀的风险管控。 家装家居及房屋租赁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62.0%,占总营收的比例至历史新高的35.8%:期内公司家装家居业务交易额为41亿元,同比增长24.6%。实现收入为42亿元,同比增长32.6%,主要由于一赛道的获客及转化效应带动订单增加、新零售业务贡献增加及交付周期缩短。房屋租赁业务收入为39亿元,同比增长118.4%,其中省心租业务房源增长至36万套。非房产交易服务业务的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创历史新高,达到38.3%,同比提升6.8个百分点,其中家装家居业务及租赁业务收入占比提升7.7个百分点至35.8%,多元化业务支持公司收入长期稳定发展。家装家居及房屋租赁业务的贡献利润率分别为31.2%和4.4%,同比分别提升2个百分点及1.3个百分点。 目标价66.9港元/25.6美元,维持买入评级:展望四季度,受益于9月底以来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信贷调整、交易税费调整、一线城市新一轮的限购松绑等政策,公司整体交易额有望迎来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带动公司“一体”业务贡献利润率修复。公司拥有坚实的现金储备,并积极回馈股东。自22年9月回购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约14.9亿美元,回购股数占回购项目启动前已发行总股本约8.1%。我们依然看好公司在“一体”业务稳健发展和行业渗透率的提升、以及“三翼”业务巩固公司穿越房地产后周期韧性的能力。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调整后净利润分别为80亿、96亿及109亿元,给予2025年15倍PE,加上公司持有广义现金后得出目标价66.9港元/25.6美元,维持买入评级。 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摘要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