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需要市场手段。
-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为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提供金融服务。
- 推动建立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对完善建筑领域市场化激励机制、实现绿色建筑的长效发展、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数据
- 2019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13万亿元,未来每年的绿色建筑投资额将在几万亿元,有着巨大的融资需求。
- 根据银保监会统计的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数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绿色贷款占比仅为1.3%。
- 从债券数据来看,绿色建筑领域的债券总额占比只有9%,同期的香港市场投向绿色建筑的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达37%,欧洲为25%。
- 湖州市绿色建筑贷款总额182.20亿元,同比增长63.80%,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绿色信贷的比重提升为11.56%。
- 青岛市37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较实施前提高了13.68个百分点,通过青岛市绿色城市试点建设引入绿色金融支持额度共计3500亿元。
研究结论
- 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城市试点仍面临多种障碍,包括:
- 绿色建筑项目本身存在明显的外部性,绿色建筑开发商以及投资者难以享受到正外部性收益,增加建设成本。
- 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在绿色建筑项目开发前期融资需求较大,但此时项目处于规划设计阶段,难以证明其绿色属性及建成后绿色运营效果,也不能获得绿色融资。
- 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不能被金融机构所理解,绿色金融机构所关注绿色效果在建筑运营阶段才能体现,造成绿色建筑融资存在一定的漂绿风险。
- 从城市试点方面来看,协同发展的地方实践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未形成成熟有效的协同发展模式,对于协同发展具体内容、应开展的主要工作、实施路径等仍缺乏具体的指导。
- 提出协同发展关键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 解决正外部性内部化问题,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 解决绿色建筑融资期限错配与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漂绿风险。
- 构建建筑领域绿色金融体系。
- 激发绿色建筑消费总体主动性,加大地方政府支持力度。
- 形成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城市试点政策建议:
-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 推动协同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 推动城乡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 推动绿色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 创建建筑领域绿色金融产品应用体系。
- 以试点项目探索解决协同发展要点与创新金融产品实践。
- 建立双碳目标下的碳交易与碳减排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