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备注:计算本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故取加权平均净资产的绝对值进行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京01破申1179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 法定代表人: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