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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定2024-03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5170元/股的价格收购个人股东刘英所持有的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19;证券简称:广电五舟)10%股份(即12,618,940股),交易金额为56,999,751.98元;同意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广州鑫而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五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两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广电五舟24,132,66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19.12%)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2024年8月,上述收购股权事项已完成,公司现在持有广电五舟33,104,3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23%,合计拥有广电五舟57,237,00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45.36%,公司是广电五舟的控股股东,广电五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本次交易有助于加速公司在通用算力和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板块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器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信创产业中的影响力。(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8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