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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670,03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999,168.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129403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3,670,033股已于2024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54,329,268股变更为787,999,301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