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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6.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9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3.51元/股。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76元/股,最低价为12.52元/股,回购均价为15.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善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红霞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红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