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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连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圣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事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决策程序等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中“第四节重大事件之(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800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35,800股的 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股本由149,017,825股变更为148,882,025股。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报告期内,董事、总经理叶学财持有激励股58万股;董事、财务总监王晓民持有激励股30万股;董事长连健昌、董事吴贵鹰分别持有激励股16万股;董事会秘书张丽芳持有激励股3.4万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均处于锁定期,无法行使权益。 报告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处于锁定期,无法行使权益。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二、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中“第五节重大事件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迈拓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迈拓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以上资产受限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