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简称:ST雪发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4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67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4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报告期内,公司将拥有的青岛商铺、漯河商铺和淄博房产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出售,交易总金额为3,69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除青岛商铺正在办理过户中,其他商铺/房产的出售款已全部收到,并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024年1-9月,公司已对外出租9家已购置的商铺(包括滨州、合肥、阜阳、临沂、漯河、青岛、曲阜、荣成和淄博张店),共确认收入285.0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7月13日和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03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