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龙地产)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未披露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性为“不适用”。
- 未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重大性未作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也未提及。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未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优先股股东数量,也未提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动情况均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 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编制单位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为李文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贾子婷,会计机构负责人为许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