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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本期收到的税收手续费返还20,399.77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股份(2020-2021年)完成注销及工商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7月16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6,500,0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034%,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5,010,529.9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00,095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6,500,095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0,500,000股,变更为1,123,999,905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 期 限 符 合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7月16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事项 公司投资参股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其股票将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巍华新材,证券代码:603310,发行价格17.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聚能源”)申请融资2亿元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函出具之日起10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 行签署编号为2024信杭 绍虞银最保字第811088549643b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聚能源提供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不超过4,0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在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的范围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