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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4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6,569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远集团根据上述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155,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4月30日)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集团。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租赁,属于房地产行业。通过本次重组,公司拟将所持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置出,未来将聚焦于城市运营服务等能够实现稳健经营的业务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运营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实现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此外,公司亦将在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品牌及声誉优势,加强业务协作,并择机通过业务及资产整合等方式置入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相关优质协同资产,持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强化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进展情况请参见公司已披露的系列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内外部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