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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蓝丰生化: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公告编号:2024-09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就收购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协议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和2024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与香港柏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国军就终止收购江西德施普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截至目前,根据终止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诉香港柏德、浙江德施普、金国军合同纠 纷案已撤诉;海口柏德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已撤诉;浙江德施普诉蓝丰锦纶、江西德施普、蓝丰生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8月1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0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235.6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6.33%。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