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4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内,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5月6日回购实施完成,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1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1.57%,最高成交价为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49,256.5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4.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内,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9月24日回购实施完成,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2%,最高成交价为3.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642,14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11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3.197%,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8,69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