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股份回购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741元/股,最低价为21.9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8,051.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5,09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63%。其中,首次授予979,69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63%;预留235,4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12%,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37%。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正在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等相关工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