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报告未说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未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前10名股东变化原因的提醒。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涉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未提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的调整情况。
公司负责人为耿仲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赵锁富,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朱智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