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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是或有对价的重评估收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控股股东股份解除限售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原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东科技”)于2015年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熊猫”,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此次认购所获得股份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鉴于中电熊猫作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其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简称“熊猫家电”)存在与重组后上市公司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中电熊猫持有的股份未申请解除限售。 2024年1月,中电熊猫通过终止相关竞争业务方式消除与公司同业竞争关系,熊猫家电与公司在电视、显示器领域已不存在实质上的同业竞争,中电熊猫相关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据此中电熊猫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002号公告)。 注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中电熊猫所持公司555,172,414股于2024年3月20日解除质押,于2024年4月1日重新办理质押。 中电熊猫自2021年7月起将所持公司一半的股票质押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为公司及中电熊猫实际控制人),为其获得的中国电子融资提供担保;现贷款发放方转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为中国电子下属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因此相应股票转质押给中电财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013号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根据股东方、第十届董事会推荐及广泛征询意见,经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2024年9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宣建生先生、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黄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曾文仲先生、蔡清福先生、高以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根据股东方推荐,经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2024年9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樊来盈先生、张志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相如先生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