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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8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GUICHAO HUA、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海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海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只涉及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科目,以上财务数据不涉及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A: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于2024年7月10日由公司回购注销311,040股,其中包括华桂林、贾佩贤分别持股有的42,000股以及张华建持有的82,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和2020年5月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0-052)。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33.37万元人民币投资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嘉银”或“合伙企业”),其中1,000万元为公司认缴的新增出资额,33.37万元为公司作为新增认缴出资合伙人向华睿嘉银缴纳的资金占用补偿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睿嘉银认缴出资额为30,000万元,公司对华睿嘉银的出资比例为3.33%。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由于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和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由30,000万元减少至27,000万元。由于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资,华睿嘉银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27,000万元减少至11,750万元。减资后,公司对华睿嘉银的出资额为566.263万元,所持华睿嘉银的出资比例为4.8193%。 (二)关于股权激励事项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0.5606万股。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办理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批次实际完成归属的激励对象149名,完成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4481万股,自归属完成之日起禁售六个月后于2024年1月22日解除禁售上市流通;第二批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涉及激励对象9名,实际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2142万股,自归属完成之日起禁售六个月后于2024年7月1日解除禁售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3-082、2023-096、2023-125、2024-003、2024-064)。 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7日、2023年6月25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十七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拟对1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0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三)》等议案,即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10日办理完成。(公告编号:2024-048、2024-060、2024-06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