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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国轩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8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持有数量为22,202,539股,持有比例为1.24%,不包含限售股,不涉及质押或冻结事项。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887名,涉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8.22万份,行权价格为39.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已完成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63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463名激励对象共计1,232.64万份期权办理完成自主行权申请,行权价格为18.57元/股,可行权期限为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已完成4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16.7840万份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3、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上述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4、公司参与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长三角集合CP001,债券代码:042380753)于2023年12月22日成功发行。本次集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票面利率为2.98%,期限为270天。截止2024年9月21日,本期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已按期全部兑付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5、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每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4.00元,回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36,2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最高成交价为2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1元/股,支付金额为299,743,927.7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