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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24-08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重要事项 1、2024年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58,2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70%,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13.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9元/股,成交均价12.73元/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因2023年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及部分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事项所涉及的40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61,256股,回购总金额为35,714,318.33元。首次授予部分来源为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68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来源为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3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58元/股。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18日办理完成。 3、披露《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该报告。 4、实施2024年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4年10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431,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841%,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8,154.5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0元/股(含)调整为16.87元/股(含)。 5、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鉴于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的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8,005,471.46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事项 1、2024年7月19日,公司子公司漳州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800万元对价收购厦门众智有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2、2024年9月2日,公司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80万元人民币,盈趣汽车电子持股100%。 3、2024年9月4日,公司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以1,376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华瓴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盈瓴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瓴光电”)17.2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宁波盈瓴光电注册资本保持不变,盈趣汽车电子持有宁波盈瓴光电股权从54.0541%变更为71.254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林松华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