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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持续聚焦主业,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开展。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签订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金额约为92,854.80万元(其中包含“数字济南项目”),预计将于2024-2025年度确认收入。 (一)数字济南项目 报告期,公司重点参与“数字济南城市综合感知预警网络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简称“数字济南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设中,主要承担项目中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主体建设及相关感知网络工程建设、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及应急设备装备采购、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感知设施建设、气象工程建设及相关软件以及整体项目的云资源平台的建设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部署资源,深入推进专题研究开发、项目实施、质量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筹措和采购等工作,以保障项目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数字济南项目”各分项的相关验收工作。 (二)协议转让事项 1.公司5%以上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投资”)拟向济南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神思电子10,252,87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0%,该等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前述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神思投资委托给能源环保行使的公司10,252,872股股份的表决权终止;大数据公司与能源环保均受济南能源集团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大数据公司和能源环保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安排实施完毕后,能源环保持有神思电子11.40%的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其一致行动人大数据公司持有神思电子5.20%的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2024年10月22日,大数据公司与神思投资协商一致,同意对本次股份收购的付款安排进行调整,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3.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济南能源集团批准同意,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目前相关方正在履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是否能通过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