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已披露。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已披露,且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已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已披露。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已说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已披露。
(二)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