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披露具体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披露具体数据。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未披露具体数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未披露具体数据。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编制单位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熊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可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秀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熊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可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秀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