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部分确认了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均不适用。股东信息方面,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并注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626,9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此外,报告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表明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还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不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