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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87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伟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陈宇与股东周洪霞为夫妻关系; 2、明山合伙为控股股东陈宇发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陈宇占明山合伙出资份额的59.06%,为明山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3、股东陈宇与股东陈虹是兄弟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40),此股权激励计划正在办理登记中,尚未结束。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投入进度较慢,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的基建工程建设进度耽搁。公司已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重新论证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及预期收益,相关项目仍然具备可行性,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下如下: 1、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投入2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25%; 3、另现金补流项目及超募项目已使用毕,因工程建设进度的影响时间上有所延后,第四季度项目装修及研发设备将大量投入,本年度内预计会投入达到5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陈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