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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30013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等。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公司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7,373,885.63元、吸收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3,279,250.00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与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中存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数量为18,00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0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859%,成交总金额为65,802,558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范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玉聪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斓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