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变动情况、股东信息等关键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列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内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详细说明。报告强调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正文未提供具体分析。
股东信息部分展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特别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性已确认。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相关重要信息,适用性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9月)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明确指出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性不适用。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