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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大名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总股本2,475,325,05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150,375,012股),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748,501.3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现金分红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单位:平方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