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信息由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也未说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也未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具体信息,表明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涵盖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样涵盖2024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且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报告由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